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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福建省海洋牧场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福建省海洋牧场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农办渔〔2008〕73号)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关于报送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斗帽岛及漳州市诏安县城洲岛礁区人工鱼礁建设实施方案的请示》(闽海渔函〔2008〕324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局报送的福建省海洋牧场示范区项目实施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组织管理机构、职能项目由你局负责组织实施。宁德市海洋与渔业局为三沙湾斗帽岛礁区人工鱼礁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漳州市海洋与渔业局为诏安湾城洲岛礁区人工鱼礁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项目建设单位主要负责所辖海区人工鱼礁建设的立项、报批、涉及、建造、运输、投放、验收、管理等环节的实施运作。福建省水产研究所会同宁德市和漳州市水产技术推广站作为技术支撑单位;福建省水产研究所主要负责制定项目总体实施方案,提出礁体材料高度、礁体间距和礁群间距的礁区布局方法,负责礁体投放前后的本底调查、跟踪监测与效果评估,协助地、县水产技术推广站制定、规范人工鱼礁设计、建造、运输、投放、验收、管理等方面的技术问题,为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相关技术咨询。

  二、项目实施地点

  项目分别在宁德市斗帽岛礁区和漳州市城洲岛礁区实施。宁德市斗帽岛礁区面积37.36公顷,具体位置为以下四点连线范围内:

  北纬26.35′58.89″东经119.47′45.15″;

  北纬26.35′58.89″东经119.48′18.87″;

  北纬26.35′44.76″东经119.47′45.15″;

  北纬26.35′44.76″东经119.48′18.87″。

  漳州市城洲岛礁区面积为35.93公顷,具体位置为以下四点连线范围内:

  北纬23.36′1.29″东经117.17′47.03″;

  北纬23.35′55.69″东经117.17′56.71″;

  北纬23.35′25.02″东经117.17′38.31″;

  北纬23.35′30.74″东经117.17′28.49″。

  三、项目实施内容建设礁体134座,体积7338立方米。其中,宁德斗帽岛礁区投礁69座、3744立方米,漳州城洲岛礁区投礁65座,3594立方米。礁体分为钢筋混凝土构件礁体、聚乙烯网片筐架构件礁体和混合型船礁礁体三种,每座礁体体积分别控制在27立方米、48立方米和100立方米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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