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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09年国家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09年国家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的通知
(农办科[2008]5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厅(委、局)、农科院、农业大学等有关单位,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等部属单位:

  为做好2009年度申报国家科学技术奖励项目的推荐工作,根据国家奖励办公室有关要求,先由各单位向我部申报推荐项目,由我部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符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规定的农业科技项目、农业科学技术工作者、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无论是否已获过奖(国家奖除外),均可自愿申报。连续两年参加国家科学技术奖励项目评审未予授奖的,如再次申报国家科学技术奖励项目须隔一年。除部属三院外,其余每个单位申报项目一般不超过2项。

  二、申报材料

  申报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项目需提交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主件一式12份及装订成册的推荐书主件和附件全套详细资料复印件1份(此次请勿提供全套详细资料原件和电子件,主要完成人情况表暂时不需本人签名)。申报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普类项目需提交推荐书12份和科普作品1份。

  三、申报时间

  我部受理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31日。

  四、推荐书的填写要求

  请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各奖种推荐书后面的填写说明认真填写推荐书。

  (一)申报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的,在“被推荐人的主要科学技术成就和贡献”一栏,应详实、准确、客观地填写被推荐人从开始工作起至今为止,为我国科学技术事业发展所做的创造性工作,在学科发展、推动行业技术进步等方面做出的卓越贡献。“主要的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或技术创新要点”一栏内容是“被推荐人的主要科学技术成就和贡献”一栏内容在科学技术创新方面的归纳与提炼,应简明、扼要表述以被推荐人为主完成的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或技术创新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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