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辽宁省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和东北区动物疫病区域诊断实验室建设项目追加投资概算的批复
你局《关于辽宁省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和东北区动物疫病区域诊断实验室建设项目追加概算投资说明的报告》(辽动卫[2008]6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在《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辽宁省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和东北区动物疫病区域诊断实验室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农办医[2006]25号)(以下简称“初设批复”)批复投资3910万元基础上,追加投资758万元(其中,中央投资300万元,地方配套458万元)。现批复如下:
一、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总建筑面积7094平方米,其中:生物安全实验楼2554平方米,疫情信息中心综合楼3806平方米,后勤综合楼554平方米,柴油发电机房150平方米,门卫室30平方米,及配套室外工程。购置仪器设备238台(套)(核减初设批复的2台负压解剖台,核增2台三级动物隔离器),实验台387米,工器具1套(详见附件1)。
二、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