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19家涉外专利代理机构的公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
十九条的规定,我局指定以下19家专利代理机构为涉外专利代理机构:
北京国林贸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北京华夏博通专利事务所
北京元本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北京戈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北京汉耐特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北京法思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北京尚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
北京鸿元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北京龙双利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上海衡方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上海金盛协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上海翰鸿律师事务所
杭州中成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杭州丰禾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东莞市华南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深圳市科吉华烽知识产权事务所
深圳市凯达知识产权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