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沙龙项目申报单位原则上须为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和地方科协;科技工作者个人提出方案时,原则上应通过上述单位申报。申报单位填写《学术交流平台项目申报书》,并附领衔科学家简介和拟邀请与会人员名单及学科专业,提前3个月提交至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学术交流处。《学术交流平台项目申报书》可于中国科协网页(http://www.cast.org.cn)“学会与学术”栏目下载。
第十九条 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全年受理申报,每年上半年、下半年各组织专家评审一次。评审结果由学会学术部上报中国科协书记处领导审定,并在中国科协网站公布。
第二十条 沙龙申请获得批准后,承担单位须于30天内与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签订《学术交流活动平台项目合同书》,并开展相关筹备工作。
第五章 组织工作分工
第二十一条 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负责沙龙项目的总体筹划、主题确定、项目评审、组织协调和追踪问效等工作。
第二十二条 领衔科学家职责如下:
(一)策划沙龙议题、学术组织方案,设计会议程序,确定召开日期、会议地点,主持沙龙会议。
(二)起草沙龙邀请函,邀请沙龙参会专家,协助承办单位收集专家资料。
(三)负责与会人员发言的审查和统稿,对沙龙作学术综述。
(四)审定沙龙文集,撰写文集序言等。
第二十三条 会务承担单位职责如下:
(一)提交《学术交流平台项目申报书》。
(二)协助领衔科学家选定合适的会议地点和会场。
(三)协助领衔科学家起草邀请函,报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审定后以学会学术部名义印发。
(四)落实专家参会情况,汇集专家名单(含简介、照片),提前15天报送学会学术部。
(五)编印会议资料,包括会议日程、与会人员通讯录、与会专家简介汇编等。
(六)落实会场速录人员。
(七)落实会议食宿及交通安排。
(八)负责会场布置,落实会场视频、音响设备等相关工作。
会议室和酒店门口应设有横幅标识。会议室标识为:“中国科协第x期新观点新学说学术沙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