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科学技术普及部关于开展2008年全国科普日活动具体事项的通知
(科协普发综字〔2008〕18号)
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普委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科普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科普部:
为做好2008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的组织工作,现将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08年9月20日前后。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具体的活动时间。
二、活动主题
“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活动的主题重点。
三、资源服务
为支持基层开展2008年全国科普日活动,中国科协将制作的一些科普挂图、音像制品、展览的成品及其电子制作版配发至基层,配发的具体办法见附件1。
四、工作要求
(一)以科普资源共建共享为抓手,组织社会化大科普活动。
要高度重视全国科普日活动在开发、集成和使用科普资源中的作用,根据活动需求做好科普资源共建共享工作。各级科协组织及所属团体在举办全国科普日活动时,应充分利用现有的科普资源,适当开发新资源,及时为基层科普组织和科普机构提供便利的科普资源服务;要以全国科普日活动为契机,吸纳社会各方的优秀科普资源,通过有效集成和推广使用,增强科普资源服务能力,为组织开展社会化大科普活动提供有力支撑。
(二)充分发挥科技馆、科普大篷车、科普教育基地等科普基础设施的功能和作用。
各地要结合实际情况,支持科技馆和科普教育基地结合自身的特点,设计、实施与主题内容密切相关的参观、讲座、展览、科学体验等活动;科普大篷车要发挥“流动科技馆”的作用,积极配合全国科普日活动的开展;在全国科普日活动期间,具备条件的各级科协所属科技活动场馆、科普基础设施应免费向公众开放。
(三)以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为龙头,以科普示范县(市、区)创建为纽带,推动基层全国科普日活动的深入开展。
各级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和各类农村科普示范基地要在“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的带动下,充分发挥作用,以讲座、展览、培训、示范、咨询、服务等方式开展活动,提高广大农民的科学意识;各科普示范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区的科普工作环境和条件,开展好全国科普日活动。
(四)结合实际,注重实效,加强宣传,扩大成效。
要结合我国地域和城乡的实际情况,策划和设计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科普活动。要突出活动主题,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形式,注重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切实提升活动的实效性。要依托当地新闻单位和各类媒体,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开展科普宣传,介绍重点活动,扩大活动覆盖面,提高公众参与活动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