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清理规范河南省非法证券营业网点的批复
(2002年3月21日 证监机构字[2002]73号)
郑州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
你办《关于补办证券经营机构营业许可证的请示》(郑证监[2002]3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黄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部所在地的证券营业网点规范为该公司的证券营业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花园路证券营业部济源市远程证券交易网点规范为该公司的证券服务部。
二、请你办根据《
关于证券营业部审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机构字[1999]13号)、《
关于清理规范证券营业网点问题的通知》(证监机构字[2000]235号)等文件的规定,对上述证券营业部和证券服务部的开业进行审批,有关批复报我会机构部备案,同时抄送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