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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第二届防伪技术专家注册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第二届防伪技术专家注册工作方案》的通知
(全国防伪办[2008]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产品防伪管理机构,中国防伪行业协会、中国防伪技术协会,各防伪检测机构:

  为了进一步加强防伪技术专家队伍建设,规范防伪技术评审等有关工作,根据《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中有关防伪技术专家注册的规定,我办制定了《第二届防伪技术专家注册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有关要求和进度,积极配合,抓好落实,按时报送相关材料。

  联 系 人:徐增宽、胡品洁、王学良

  联系电话:82262036、82262038、82262037

  电子邮箱:Hupj@aqsiq.gov.cn、liyan@aqsiq.gov.cn

  通讯地址:国家质检总局全国防伪办(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A座1306室,邮编 100088)

二○○八年十月十三日

第二届防伪技术专家注册工作方案

  为了做好第二届防伪技术专家注册工作,按照《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关于“国家对防伪技术专家委员会专家实行注册管理”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专家领域

  (一)《防伪技术专家注册目录》中所涵盖的防伪技术领域。

  (二)防伪技术专家注册分类为技术专家和管理专家两大类。

  二、注册条件

  (一)熟悉防伪及相关专业技术,具备防伪技术或防伪管理方面的专长;

  (二)了解和掌握本专业领域防伪技术发展新动态;

  (三)从事防伪相关工作5年以上且取得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行政职务在副处级以上;

  (四)坚持科学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防伪技术评审工作纪律和保密制度;

  (五)热爱防伪事业,身体健康,能积极参加防伪技术评审及相关工作;

  (六)熟悉产品防伪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并严格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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