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表彰2007年度中央部门决算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
(财库函[2008]17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各有关人民团体,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促进中央部门不断提高部门决算编审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央部门决算工作考核评比暂行办法》,我部对部门决算工作进行了考核评比,共评选出2007年度中央部门决算工作先进单位78个,其中:一等奖20个,二等奖27个,三等奖31个。(具体名单见附件)
特予表彰。
附件:2007年度中央部门决算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财政部
二○○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
2007年度中央部门决算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一等奖(20个):
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外交部、中国气象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中国科学院、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教育部、原信息产业部、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海洋局、国家林业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地震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民政部
二等奖(27个):
卫生部、中国社会科学院、原建设部、农业部、科学技术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财政部、审计署、铁道部、海关总署、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测绘局、原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新华通讯社、国家体育总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国冶金地质总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国家电网公司
三等奖(31个):
新闻出版总署、原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国务院中央军委空中交通管制委员会办公室、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文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粮食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档案局、国家旅游局、国家信访局、国家保密局、政协全国委员会办公厅、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中共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共中央党校、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原交通部、商务部、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央委员会、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