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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2007年度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结果的通报


  (3)城市环境本底质量仍然是影响公众满意率的重要因素。目前,公众满意率的调查结果在很大程度上仍然受城市环境本底影响,主要反映在两个方面:一是环境质量本底较差的城市,尽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进步,环境质量并未恶化,但公众满意率仍然较低。二是一些环境本底较好的城市,尽管城市环境质量下降,但公众满意率仍然较高。

  2007年,全国共有428个城市开展了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工作满意率调查。在被调查的251个地级及地级以上城市中,山东省的临沂市、东营市、日照市、烟台市,黑龙江省的大庆市、黑河市等6个城市公众满意率大于90%,而山西的大同市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贺州市等城市公众满意率较低。另外全国还有31个地级及地级以上的城市未按要求进行公众满意率调查(详见表5)。

  表5 
未按要求进行公众满意率调查的城市

  吉林省:吉林、四平、辽源、通化、白山、松原、白城

  河南省:漯河、新乡、濮阳、驻马店、信阳、周口、商丘

  云南省:丽江、临沧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贵港、玉林、河池、来宾

  湖北省:随州、黄冈、黄石

  甘肃省:白银、定西、陇南

  山东省:滨州、菏泽

  浙江省:金华

  湖南省:娄底

  (五) 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城市(不含直辖市)(以下简称“重点城市”)“城考”情况

  2007年重点城市主要“城考”指标结果(详见表6)。

  空气质量

  2007年,重点城市空气质量保持稳定,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城市占44.2%,达到三级的城市占54.9%,劣三级的城市占0.9%。与上年相比,达标城市比例持平,劣三级城市减少6个。可吸入颗粒物的年日均值为0.093毫克/立方米,比上年降低了0.006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年日均值为0.052毫克/立方米,与上年持平;二氧化氮年日均值为0.035毫克/立方米,比上年上升了0.001毫克/立方米。

  (图略)
  与上年相比,重点城市API指数≤100的天数占全年天数比例平均增加了1.71个百分点。其中,临汾(山西)优良天数比例提高20个百分点以上,兰州(甘肃)、大同(山西)、阳泉(山西)、平顶山(河南)、柳州(广西)、金昌(甘肃)的优良天数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进步显著。

  2007年,重点城市API指数≤100的天数占全年天数比例最高(空气质量最好)的10个城市分别是:北海(广西)、桂林(广西)、海口(海南)、昆明(云南)、湛江(广东)、珠海(广东)、日照(山东)、南充(四川)、玉溪(云南)、克拉玛依(新疆)。

  2007年,重点城市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明显降低(降低0.020毫克/立方米(含)以上)的城市有兰州(甘肃)、临汾(山西)、大同(山西)、平顶山(河南)、赤峰(内蒙古)、阳泉(山西)、长治(山西)、延安(陕西)、西宁(青海);二氧化硫年均浓度明显降低(降低0.020毫克/立方米以上)的城市有临汾(山西)、宜宾(四川)、乌鲁木齐(新疆)、金昌(甘肃)、大同(山西)、柳州(广西)、九江(江西);二氧化氮浓度明显降低(降低0.010毫克/立方米以上)的城市有九江(江西)、汕头(广东)、临汾(山西)、兰州(甘肃)。

  水环境质量

  2007年,重点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85.66%,略高于全国617个“城考”城市的平均水平。

  声环境质量

  2007年,重点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年平均值和交通干线噪声年平均值分别为54.15dB(A)和67.73dB(A),与上年相比分别下降了0.02dB(A)和0.21dB(A),城市声环境质量略有改善。

  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2007年,重点城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平均分别达到84.06%、64.44%和82.09%,与上年相比,医疗废物集中处理率、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提高了1.83、3.75和0.9个百分点;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明显提高(上升幅度超过20个百分点)的城市有金昌(甘肃)、三门峡(河南)、邯郸(河北)、渭南(陕西)等城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理水平提高较快(上升幅度超过20个百分点)的城市有邯郸(河北)、抚顺(辽宁)、南充(四川)、金昌(甘肃)、枣庄(山东)、沈阳(辽宁)、鞍山(辽宁)、本溪(辽宁)8个城市。

  2007年,重点城市建成区的绿化覆盖率达到38.02%,比上年提高了0.87个百分点。其中曲靖(云南)、昆明(云南)、渭南(陕西)、金昌(甘肃)、银川(宁夏)、呼和浩特(内蒙古)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相比2006年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其中张家界(湖南)提高15个百分点。

  二、部分城市“城考”工作的重大进展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城考”新指标体系和管理工作规定的第一年,2007年,全国各市围绕环境保护各项重点工作,严格按照指标要求与管理规定,以“城考”工作为抓手,推动城市环境保护工作逐步向纵深发展,部分城市根据自身特点,寻求突破,在总量减排、城市环境质量优化、产业结构调整等诸多方面获得重大进展。以下包含直辖市、部分全国重点城市、部分“创模”城市及部分2006年度环境较差城市等。

  北京

  2007年,北京市全面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市政府发布了实施控制大气污染第十三阶段措施通告,实现了首都大气环境质量连续九年改善。

  由北京市政府与国家环保总局牵头,联合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山东等省市区政府,制定的《第29届奥运会北京空气质量保障措施》已经国务院批准,正在全力推进实施。

  在“好运北京”综合测试赛期间,开展了环境交通测试。结果表明,在此期间空气质量连续四天二级,取得良好效果。

  天津

  《天津生态市建设规划纲要》经市委、市政府审议通过,并经市人大审议通过,批准实施。

  加大了污水管网建设力度,不断完善污水收集系统,不断扩大现有污水处理厂的收水范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9.02%,同比提高3.87个百分点;全年空气污染指数小于100的天数达到320天,占全年天数比例为87.67%,同比提高4.11个百分点;新建各类绿地2056万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7.5%,同比提高0.5个百分点;医疗垃圾集中处理率达到100%;39家企业按照要求完成了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建设工作,自动监控率为73.6%。

  上海

  以落实污染减排为核心,以创模为契机,以实施环保三年行动计划为抓手,加强环境保护。新建成了8台燃煤机组脱硫设施;完成了122套大气在线监测仪器安装;新建污水处理厂10座;新增污水收集管网659公里;关停了南市电厂、上海石化燃油机组以及吴泾热电厂2台机组;新创建“烟尘控制区”2146平方公里;组建公安、环保联合执法队伍,启动了在用车简易工况法检测和保养维护制度及网络建设工作;吴泾工业区炭素厂、钛白粉厂等重点污染企业和装置先后关停,结构调整和污染治理取得明显进展。

  重庆

  “蓝天行动”深入推进,主城空气质量创历史新高。重庆燃机电厂、渝永电力股份公司六台共13.41万千瓦燃煤机组实现关闭;20户污染企业完成了环保搬迁。对重点燃煤单位实施了限期治理,对10蒸吨/小时及以上的32台燃煤锅炉安装了在线监测设备。主城完成106个无煤(社)区和8个基本无煤区域创建工作,创建区内45台锅炉(炉窑)和71台(眼)茶炉及大灶实施清洁能源改造。主城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89天,比例为79.2%,提前28天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碧水行动”取得积极成效。全市取缔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工业排污口18个、生活排污口48个,网箱养鱼35处。主城区关闭了56家企业自备水厂和乡镇水厂。

  石家庄(河北)

  开展创建优美环境、建设美好家园“八个一”工程。成为国家级园林城市。安排1亿元专项资金用于集中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城镇垃圾处理厂及危险医疗废物处置、电厂脱硫除尘、工业污染防治、自然保护区与生态建设、环保系统监管能力建设等环保工程。

  全市取缔关停建材企业69家,拆除水泥机立窑、旋窑27座。秋季秸秆禁烧工作中率先实现了“零火点”。开展了“三河一渠一沟”水污染综合治理,取缔关停污染企业236家,停产治理456家。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沈阳(辽宁)

  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了3个热电厂脱硫除尘改造和204台锅炉除尘改造,淘汰企业143家,完成了地源热泵、煤层气等清洁能源工程。开展停放地检测和年度检测,启用全市7座检测场站、20条检车线对机动车辆开展年检,年检车率达到98%以上,合格率达86.1%。

  全年妥善处理15次突发性污染事件;对涉及环境安全隐患的53家市属重点污染源和2006年新审批的化工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完成各类危险废物收集、运输、处置2804.29吨,危险化学品处置28.87吨。将射线装置纳入动态管理体系,进一步规范对本市56家放射源的日常监管。

  鞍山(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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