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排序居后的城市
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 城市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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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生活污水未经二级处理且未达标排放
| 辽宁省:朝阳、丹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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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白城、白山、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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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绥化、黑河、鹤岗、双鸭山、鸡西、伊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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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临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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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池州、宣城、滁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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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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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赣州、鹰潭、萍乡、景德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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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咸宁、黄冈、随州、鄂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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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娄底、怀化、邵阳、衡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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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揭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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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来宾、河池、贺州、百色、玉林、贵港、防城港、北海、梧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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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安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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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拉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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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商洛、榆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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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庆阳、陇南、酒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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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生活垃圾未按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
| 山西省:忻州、朔州、阳泉、临汾、晋中、运城、大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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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通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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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抚顺、本溪、丹东、营口、葫芦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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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阜阳、淮南、宣城、铜陵、安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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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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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驻马店、平顶山、周口、开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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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咸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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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邵阳、张家界、永州、怀化、娄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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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河源、汕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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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来宾、崇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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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三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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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安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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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黑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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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临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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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危险废物未按要求处置
| 四川省:达州、巴中、眉山、宜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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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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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拉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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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天水、酒泉、张掖、武威、定西、陇南、平凉、庆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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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危险废物未按要求进行集中处置
| 湖北省:宜昌、十堰、鄂州、荆门、孝感、随州、黄冈、咸宁、荆州、黄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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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石家庄、唐山、邯郸、邢台、保定、张家口、承德、沧州、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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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锦州、营口、辽阳、盘锦、朝阳、葫芦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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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黑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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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淮南、池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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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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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河池、来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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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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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遵义、六盘水、安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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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曲靖、保山、丽江、普洱、临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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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拉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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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金昌、白银、天水、酒泉、张掖、武威、定西、陇南、庆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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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漯河、三门峡、鹤壁、安阳、濮阳、驻马店、信阳、周口、开封、商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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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全国“城考”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平均为36.64%,比上年提高了1.09个百分点,其中180个城市的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在40%(含)以上,比上年增加了30个城市。阿拉善左旗(内蒙古)、丰镇(内蒙古)、二连浩特(内蒙古)、钦州(广西)、卫辉(河南)、吴忠(宁夏)、汝州(河南)、锡林浩特(内蒙古)、灯塔(辽宁)、防城港(广西)、霍林郭勒(内蒙古)、永城(河南)、邓州(河南)、庆阳(甘肃)等14个城市的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不足20%。
2007年,全国25个省、自治区(青海、西藏除外)“城考”综合得分在本省(自治区)排名最后的地级市是:唐山(河北)、大同(山西)、巴彦淖尔(内蒙古)、朝阳(辽宁)、辽源(吉林)、黑河(黑龙江)、盐城(江苏)、杭州(浙江)、阜阳(安徽)、宁德(福建)、抚州(江西)、枣庄(山东)、商丘(河南)、黄石(湖北)、永州(湖南)、汕尾(广东)、贺州(广西)、三亚(海南)、姿阳(四川)、安顺(贵州)、临沧(云南)、铜川(陕西)、陇南(甘肃)、固原(宁夏)、乌鲁木齐(新疆)。
5、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满意率
2007年,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满意率(以下简称“公众满意率”)被正式纳入“城考”考核内容。
公众满意率的调查结果包括空气质量、水环境、噪声状况、垃圾收集与处理、环保宣传教育等单项满意率和城市综合满意率,受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公众受教育程度、环境本底情况及环境宣传工作等诸多因素影响。调查结果显示,公众满意率基本能体现各城市环境质量状况及环境保护工作进步程度。
以2007年全国109个重点城市公众满意率调查结果为例,结果表明:
(1)公众满意率值能够客观反映城市政府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视程度。公众对“政府对环保工作是否重视”一项满意率值,与公众综合满意率值较为吻合(表4)(图6),表明政府对环保工作的重视程度,成为影响公众对城市环境综合满意率的重要因素。
表4 公众对“政府对环保工作是否重视”满意率与公众对城市环境综合满意率对照表
公众对“政府对环保工作是否重视”满意率平均值
| 公众对城市环境综合满意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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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2
|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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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4
|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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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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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3
|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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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6
|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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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2
|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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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略)
(2)公众满意率基本能体现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成效。以空气质量满意率与生活垃圾收集效果为例,全国重点城市中,公众综合满意率80%以上的城市,全年优良天数比例均值为89.55%。39个重点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其中36个城市的公众对生活垃圾收集效果满意率都在7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