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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海宇担任精算责任人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海宇担任精算责任人的批复
(保监产险〔2008〕1299号)
苏黎世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精算责任人和精算部门负责人任职资格的请示》(苏京发〔2008〕56号)收悉。经审核,同意海宇担任你公司精算责任人,任期1年;章音不再担任你公司精算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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