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加入wto,对于不断提高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水平有重要意义。它表明了中国政府逐步将中国市场与国际市场融为一体、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的决心,也表明了中国致力于改善法律环境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体系,努力为市场经济的发展创造公正、公平、公开的竞争环境的信心。
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我们要清醒地看到我们在经济实力、科技水平和知识产权方面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发达国家凭借自身经济、科技的竞争优势,期冀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办法取得更大的市场份额。发展中国家在世界贸易组织中享受权利的同时,也面临着发达国家知识产权竞争优势的严峻挑战。面对科技和经济全球化,我们必须以积极进取的姿态,顺应这个潮流,趋利避害,迎接挑战,在竞争中掌握主动权。可以认为,中国加入wto后,我国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也会面临严峻的考验,如何做好知识产权审判方面的入世准备工作,包括法律适用、人员培训、组织保障等,建立与wto相适应的运行快捷、保障有力和公正协调的审判机制,已成为人民法院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四)制止假冒、盗版等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任务十分艰巨。当前,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等问题比较严重,假冒伪劣产品充斥市场,侵权盗版行为屡禁不止,市场经济秩序混乱。这些触目惊心的问题,不仅严重影响国民经济健康运行,给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利益造成重大损害,而且造成投资环境恶化,败坏了国家信誉和改革开放的形象,已引起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关注。今年4月初,国务院召开了全国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对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进行了全面的部署。会议强调,建立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既是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严肃的政治问题;既是提高国民经济整体素质和竞争力的必然选择,也是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必要条件;既是巩固我国现代化建设成果的重大举措,也是全面推进社会文明进步的内在要求。会议要求从贯彻落实江泽民总书记关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站在国家安危、民族兴衰和现代化事业成败的高度,充分认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坚持不懈地抓好这项工作。国务院为此作出了《关于
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对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作了具体的要求和规定。
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与人民法院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密切相关。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就包含有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而不正当竞争本来就是人民法院依法制裁的行为。近年来,人民法院在严厉打击假冒、盗版等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正确处理知识产权纠纷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但是,假冒、盗版等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仍然十分猖獗,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数量持续快速增长,与高新技术发展和应用相关的案件以及新类型案件不断出现,涉外案件占有相当高的比例,并呈现出新的特点。当前人民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绝大多数都是侵犯知识产权的纠纷案件。因此,人民法院运用司法审判权,制裁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妥善处理其他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在新形势下,人民法院要认真研究如何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以确保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营造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法治环境。
(五)大民事审判格局对新世纪人民法院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近年来,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取得了重要进展。最高人民法院去年完成了机构改革,对原来的民庭、经济庭、知识产权庭、交通庭进行机构调整,组建了四个民事审判庭,建立了大民事审判格局。最高人民法院在知识产权审判庭的基础上,成立了民事审判第三庭,并继续负责全国知识产权审判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大民事审判格局的建立和新世纪人民法院工作思路的确定,对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给我们提出了新的课题。最近,一些专家学者对在中国加入wto 和大民事审判格局的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机构建设问题提出了积极的建议。如何在大民事审判格局下发挥知识产权审判的整体职能作用,以及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如何适应新世纪人民法院的工作思路,是当前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中迫切需要进一步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面对新的国际国内形势,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获得了难得的发展机遇,但也面临严峻的挑战。我们要认清形势,坚定信心,扎实工作,开拓创新,按照公正与效率的要求,努力搞好知识产权审判工作。
二、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回顾及基本经验
为了开创我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新局面,进一步完善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机制,我们应当进行必要的工作回顾和总结。
我国的知识产权审判事业是伴随着我国的改革开放事业成长和发展起来的。自1981年12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颁布并实施,人民法院开始受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时起算,人民法院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已经走过了近二十个年头。二十年来,特别是近十年,我国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围绕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目标,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承担起保护知识产权、保障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促进科技进步和文化事业发展的历史重任,制裁了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保护了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调整和规范了市场经济秩序,调动了广大科技人员和创作人员进行科技创新、知识创新的积极性,为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提供了有效的司法保障和良好的法律服务,取得了显著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