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高校学生住宿管理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
(2008年9月9日 教思政厅函〔2008〕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学生宿舍和公寓是学生日常生活与学习的重要场所,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为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2004年,我部印发了《
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教社政〔2004〕6号),2005年和2007年,又先后印发了《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教社政厅〔2005〕4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教思政厅〔2007〕4号),明确要求进一步规范学生住宿管理工作,安排学生在宿舍和公寓内按班集体住宿,为学生成长成才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为全面了解各地各高校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加强学生住宿管理的情况,我部决定于近期在全国高校中开展学生住宿管理情况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08年9月-10月。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1.学生住宿管理机制和规章制度建设情况。
2.落实学生按班级住宿情况。
3.杜绝按学生经济状况安排住房情况。
4.严格校外住宿学生的教育和管理情况。
5.学生宿舍和公寓的安全保卫工作情况。
6.推进思想政治教育进宿舍和公寓情况。
7.当前学生住宿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及产生问题和困难的原因。
8.进一步加强学生住宿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三、有关要求
1.本次检查工作以自查为主,各省(区、市)教育工作部门负责所在区域内高校自查工作的组织实施。有条件的省(区、市)教育工作部门可组织所在区域内高校开展互查。我部将适时对部分地区和高校进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