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公布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站、栏、员”建设示范项目的通知
(科协普发基字〔2008〕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科普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科普部:
按照《
关于实施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站、栏、员”建设示范项目的通知》的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积极组织实施“站、栏、员”建设,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积累了丰富经验。经过各地推荐、专家评审,在申报的94个项目中,有71个项目被评为2008年 “站、栏、员”建设示范项目,有18个项目在“站、栏、员”建设和管理方面具有突出特色,被评为优秀项目(名单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被评为“站、栏、员”建设优秀项目的单位获得4万元奖补资金,典型经验在全国推广。
二、被评为“站、栏、员”建设示范项目的单位给予3万元奖补资金,典型经验择优在全国推广。
三、奖补资金主要用于进一步加强各地“站、栏、员”的建设。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执行中注重科普资源的开发、使用和共享。对各项目承担单位自行开发的科普资源,各省级科协应注意及时收集并提供给中国科协以利于科普资源共享。
四、请各项目承担单位于2008年10月25日前将签章齐全的项目协议书(附件2)及拨款发票寄至中国科协农村专业技术服务中心,并依据项目协议书的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徐亚丽 王成巍
联系电话:010-62379325(FAX)
电子邮箱:zhanlanyuan@126.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中路1号中国科技馆业务楼七层
邮政编码:100029
中国科协科普部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 婧 王欣华
联系电话:010-68788595
附件:1.2008年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站、栏、员”建设优秀和示范项目名单
2.“站、栏、员”建设示范项目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