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注销山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许可证的通知
山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你们《关于申请注销山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证的请示》(晋航综[2008]26号)及所附材料收悉。经审核,通知如下:
一、自2008年9月18日起注销山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许可证,原公司的经营范围、航线航班经营权由大新华航空有限公司承继,有关票证、代号、标志终止使用。
二、请缴回原山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三、你公司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证注销后,请于2008年10月31日前办理法人营业执照所载企业名称及其他事项的变更手续。相关法定手续办理完毕后,及时向我局备案并向社会发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