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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木种质资源调查技术规程(试行)》的通知

  4.4 技术培训
  调查前,应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有关文件、技术规程和有关基础知识,统一技术要求,通过短期培训及试点,掌握外业、内业的工作程序与技术要求、外业工作的安全常识等。

5.外业调查

  5.1 野生林木种质资源
  5.1.1 资料查询
  查询已有的技术档案或出版的书刊等资料,掌握该区域内野生种质资源基础信息,了解树种分布及整体概况。
  5.1.2 调查:
  a)踏查:根据现有资料和了解的情况,确定当地需要调查的树种,利用森林资源分布图和行政区划图,按一定的线路, 了解资源分布区树种、林分的起源、组成、林龄、生长情况、地形地势、立地条件等。如调查林分不是集中分布群落,可直接填写林木种质资源调查表1-1。
  b)线路调查:
  根据访问和查阅现有资料,按照调查区域的地形、地貌,树种分布范围,从山脚到山顶选择有代表性的线路,按海拔每100米划分成段,作带状标准地调查。调查时,在沿线路区分段内,用测绳量出67米的水平距,记载该段线路两侧各2.5米范围内所有乔木,有经济、药用价值的灌木,藤本,草本植物(67×5米=335平方米,约为0.5亩),并实测林木种质资源调查表1-2中所需数据。
  树种组成比例:

各主要树种株数
----------------
调查总株数

  以上方法适用于林相整齐,林分组成基本一致的天然次生林分的调查。对林相不整齐、组成混乱的林分,可采取沿路,沿山脊和沿山沟进行路线调查,目测能见范围内各树种因子,调查结束时按实际调查数量进行汇总。
  c)样方调查:
  在踏查和线路调查中如发现珍稀优良乡土树种为主的集中分布群落或优良林分,可进行小标准地调查,依据群落大小标准地面积在50m2-400m2之间,长方形或正方形均可。
  5.1.3 调查表填写
  填写林木种质资源调查表1-1。
  5.1.4 调绘面积
  对种质资源的分布,调绘其面积,用1/10000的地形图,对坡勾绘,计算面积。
  5.2 林木良种基地(包括种子园、采穗圃、母树林、优树收集区、试验林等)
  5.2.1 资料查询
  查询已有的技术档案,掌握该基地的种质资源信息。
  5.2.2 单株或样株调查
  按已有资料对基地进行随机抽样调查,抽样率为20%;如抽查结果与已知资料不一致,必须进行每木调查,特别是每份种质资源的名称、来源、性状等一定要调查准确。
  5.3.3 调查表填写
  填写林木种质资源调查表1-1。
  5.3 植物园、树木园、物种园等
  5.3.1 资料查询
  查询建园档案等资料,掌握该园区内的林木种质资源信息。
  5.3.2 单株或样株调查
  按已有资料对基地进行随机抽样调查,抽样率为20%;如抽查结果与已有资料不一致,必须进行每木调查,特别是每份种质资源的名称、来源、性状等一定要调查准确。
  5.3.3 调查表填写
  填写林木种质资源调查表1-1。
  5.4 林木品种(林木良种、农家品种)
  5.4.1 资料查询
  查询已有的技术档案等资料,掌握该品种信息。
  5.4.2 知情人访谈
  农户、林技员、相关专家等知情人访问或座谈等形式掌握品种信息。
  5.4.3 单株或样株调查
  根据掌握的资料,实地调查林木品种的名称、特性、分布范围,样株调查不少于50株。
  5.4.4 调查表填写
  填写林木种质资源调查表1-1和1-2。
  5.5 古树名木
  5.5.1 资料查询
  收集已出版的或调查整理的树木及植物资料和书籍,包括地方树木志、植物志、古树志和其他有关资料,分析整理,列出目录。
  5.5.2 单株或样株调查
  对不认识的树种,填表时可注明暂定名,并进行拍照。调查结束后,根据拍摄的照片,由技术顾问组的专家鉴定并确定树种名称。
  5.5.3 调查表填写
  填写林木种质资源调查表1-1和1-2。
  5.6 引进树种、品种
  5.6.1 资料查询
  查询引种档案等资料,掌握该树种、品种信息。
  5.6.2 单株或样株调查
  根据掌握的资料,实地调查引进品种的名称、来源、树(品)种特性、分布范围,引进数量等内容,样株调查不少于50株。
  5.6.3 调查表填写
  填写林木种质资源调查表1-1和1-2。
  5.7 影象和标本技术要求
  5.7.1 林木种质照片
  拍摄对象:林相、整株和叶、花、果实等器官以及突出种质特性部位。
  摄像:对树体高大的古树名木可摄像。
  精度要求:
  1)记录准确:种质名称、地点、拍摄者(姓名和单位)、拍摄时间;
  2)采用数码相机,要求拍摄物主体突出,图像清晰,相机像素不低于500万。
  5.7.2 种质资源标本
  无法确定的树木种类,根据收集到的标本和野外采集记录进行鉴定。应用已出版的工具书,如植物志、树木志、树木检索表或图鉴并请植物分类专家鉴定。

6.内业整理

  6.1 外业调查材料整理
  6.1.1 外业调查表整理
  按本规程的标准和计算方法,核对外业工作调查的内容、范围及各种调查表,发现错误及时纠正。内业不能解决的,要进行补充调查,不能随意改动外业调查数据和基本文字材料。以树种为单位,将外业调查表整理成册。统计后都应保原始记录,以便核对。
  外业调查中确定的种质资源、优良乡土树种集中分布群落、优良林分分布范围,面积在图上为1c㎡以上的,用求积仪计算面积;在1 cm㎡以下的,用方格计算面积。用求积仪计算面积要求重复三次,取最接近的两次数值的平均值。
  6.1.2 照片整理
  数码照片必须在照片名中注明种质名称、地点、拍摄时间,同时将照片编号,与对应的外业调查表的编号相一致。
  冲印照片,检查照片质量,在照片背面注明种质名称、地点、拍摄时间,同时将照片编号,附于对应的外业调查表后。
  6.1.3 标本整理
  检查标本制作情况,妥善保存并组织鉴定。
  6.1.4 数据录入统计
  国家林业局统一编制林木种质资源调查软件,各地按软件的要求录入数据。
  以树(品)种为单位,统计出每个树(品)种种质资源的分布点、分布总面积、株(份)数、优良林分的数量和面积、优树的数量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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