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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木种质资源调查技术规程(试行)》的通知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木种质资源调查技术规程(试行)》的通知
(林场发〔2008〕19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
  林木种质资源是良种选育的基础材料,是国家重要的战略资源。为了有效保护我国的林木种质资源,做好林木种质资源调查、收集、保存、利用、管理工作,促进林木良种选育,提高林木种子质量,保障林业可持续发展,我局研究制定了《林木种质资源调查技术规程(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林木种质资源调查技术规程(试行)

  二OO八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件
  林木种质资源调查技术规程(试行)

1.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林木种质资源调查的程序、方法,包括工作准备、外业调查、内业整理、质量管理及数据库建设等技术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国家和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的林木种质资源调查,其他涉及林木种质资源的调查可以参照本规程。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林木种质资源保存原则和方法》 GB/T14072-1993
  《林木育种及种子管理术语》 GB/T16620-1996
  《主要针叶造林树种优树选择技术》 GB10018-88
  《林业地图图式》
  《中国土壤系统分类》(1995)

3.总则

  3.1 调查目的、任务与作用
  3.1.1 目的与任务
  林木种质资源调查(以下简称调查)依据《林木种质资源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林业主管部门组织,以县(市、区)为调查单位。主要目的是掌握林木种质资源现状与动态,建立林木种质资源信息管理系统,为制定种质资源长期保护与利用规划,实现林木种质资源的科学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服务。
  调查的任务是查清林木种质资源的类别、数量与分布,客观反映林木种质资源的数量、质量及其变化动态,分析与评价林木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和利用现状,提出林木种质资源收集、保护与利用的工作建议。具体包括:
  a.制定调查工作方案、技术方案及操作细则;
  b.完成资料收集、外业调查和辅助样地调查;
  c.进行内业整理和林木种质资源具体数据的统计、分析和评价;
  d.提供全国和各省源调查成果;
  e.建立国家、省、市、县调查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
  f.对林木种质资源收集、保护与利用工作提出建议。
  3.1.2 作用
  a.制定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编制管理方案的依据;
  b.加强育种材料合理保存和利用,进行品种选育的基础和前提;
  c.制定育种规划、种苗发展规划、生态建设规划,以及其他部门发展规划的重要依据;
  d.建立或更新林木种质资源档案,开展林木种质资源监测,评价保存效果,指导和规范种质资源保存与利用的基础;
  e.向社会公布可利用的林木种质资源目录。
  3.2 调查对象与内容
  3.2.1 调查对象
  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林木种质资源。包括:
  1)野生林木种质资源;
  2)林木良种基地(包括种子园、采穗圃、母树林、优树收集区、试验林等)的种质资源;
  3)植物园、树木园等内的林木种质资源;
  4)林木品种(包括林木良种、农家品种等);
  5)古树名木;
  6)引进树种、品种。
  3.2.2 调查内容
  1)野生林木种质资源,古树名木,植物园、树木园、物种园等区域内林木种质资源的科属种、数量和分布及群体信息、生长情况;
  2)林木良种基地、试验林等保存的林木种质资源的类型、数量、分布及生长情况;
  3)林木品种的分布、数量、生长情况;
  4)引进树种、品种来源、数量、分布及生长情况;
  5)林木种质资源分布区域相关的自然地理等环境因子。
  3.3 调查方法
  采用资料查询、知情人访谈,踏查,样地调查,线路调查,单株调查等方法。
  3.4 调查成果
  调查成果包括调查报告、有关的技术资料和数据库。
  3.5 调查工作程序
  调查工作执行如下程序:
  1)制定调查实施方案;
  2)准备调查所需的技术资料、仪器工具、物资等;
  3)培训和辅导技术人员;
  4)外业调查、资料整理;
  5)调查数据整理、录入绘编及图件绘编;
  6)编制调查成果报告;
  7)审核验收,存档。

4.调查准备

  4.1 组织准备
  省林业主管部门成立调查领导小组,组成省级调查专家组、省级调查专业组、市县调查队、基地调查组四个层次的调查队伍,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调查。
  4.2 资料准备
  4.2.1 基本资料
  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林木良种基地、林木采种基地、植物园、树木园、品种园的档案资料,历次林木良种公告,选优、优树收集、引种驯化以及各类子代测定林、种源实验材料、建园(场)材料等技术档案。
  树木志、植物志、植物图鉴、植物检索表、地方志、植物名录、植物资源、森林资源和古树名木等资料。
  森林资源清查、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森林资源档案、林相图以及林业区划等相关资料。
  4.2.2 其他资料
  气候(气候带、年及月平均气温、降水)、地理(地貌、坡向、坡位、坡度、海拔高度)、土壤(类型、土壤厚度、腐殖质厚度)和社会经济等资料。
  4.3 工具准备
  1)数码相机、电脑、围尺、钢卷(围)尺、皮尺(10米、50米)、土壤刀、测高器、罗盘仪、GPS、海拔仪、计算器、望远镜、生长锥等。
  2)调查用表、调查用图、铅笔、粉笔或蜡笔、文具盒、工作包。
  3)标本采集器械:采集桶(袋)、标本夹、高枝剪、放大镜、吸水纸、台纸、透明纸、浸制试剂等。
  4)其他:药品、防护服、安全用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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