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的目的是促进经济的发展,而经济稳步增长又是改革顺利进行的必要保证。近几年,改革曾使长期积蓄的经济潜力集中释放,农村经济以少有的高速度增长,今后,随着有关条件的变化,将转入持续协调发展的阶段。各级政府、各个部门,都应当从全局出发,从调动广大农民积极性出发,为农村经济创造新的发展条件。一刻也不能忽视农村经济的增长,一刻也不能忽视为农民增加收入开辟来源。
农村经济改革尽管在工作上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还会遇到这样那样的困难,但改革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得到群众的热情拥护,是不可逆转的历史潮流。只要充分利用有利条件,善于抓住时机,选择易于突破的环节,动员群众参加改革,并与城市改革相配合,不走大的弯路,就有可能争取再以五年或稍长一点时间,使新体制充实和完善起来,在农村经济中发挥主导作用。
二、继续改革统派购制度,扩大农产品市场。
根据发展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要求,逐步改革农产品统派购制度,建立并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是农村第二步改革的中心任务。长期实行的农产品统派购制度业已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它不只是承担着产品分配职能,同时也承担着利益分配职能。因此,对不同的农产品分别采取不同的改革方式和步骤,会更有利于改革的顺利发展。
粮食是人民生活的必需品,任何时候都必须保持市场供应的稳定。从我国粮食供需的现状和发展趋势看,在今后一个较长的时期内,还必须继续实行合同定购与市场收购并行的,“双轨制”,即由国家以合同形式按规定价格收购一部分,合同定购以外的按市场价格自由购销。合同定购部分作为农民向国家的交售任务,要保证完成。同时,国家将根据粮食生产的发展和财政的状况,逐步减少定购,完善合同,扩大自由购销。当前,主要是完善合同定购,并把定购以外的粮食真正放开搞活。
棉花、麻类、糖料等大宗的工业原料,应尽可能做好产购销相互衔接。除由国家定购外可在计划指导下,由加工企业在产地与农民联合经营,也可以由工厂自采,与农民订立供销合同,一方面提出对农产品原料数量和质量的要求,一方面给农民提供必要的生产服务,在互助互利的基础上,为企业创立稳定的原料生产基地,逐步减少国家统一收购和统一调拨。
肉、禽、蛋、菜等鲜活易腐商品,市场风险较大,尚未放开的品种和地区应当积极准备放开。京、津、沪几个大城市,为了保持市场供应和价格的相对稳定,可以采取逐步放开的办法;同时,抓紧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发挥国营商业的主导作用,实行多渠道经营,分担生产风险,在批发市场带动下,开拓远郊和外埠蔬菜基地和其他副食品供应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