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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农村改革引向深入

把农村改革引向深入
(中共中央政治局一九八七年一月二十二日通过 中发[1987]5号)

  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根本出发点,是发展社会主义的商品经济,促进农业现代化,使农村繁荣富裕起来。几年来,改革遵循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开放、搞活的方针前进,业已取得了重要成果,农村经济新体制的框架已经初步显现出来:

  (一)自主权。改革原人民公社体制,政企分开,实行以家庭承包为主的联产承包制,扩大了生产者的经营自主权,为商品经济的发展创造了重要的前提。

  (二)市场体系。多数农产品已基本实行市场交换。粮食等实行了合同定购和市场收购并行的“双轨制”。商业体制和价格体系的改革正在进行。随着产品市场的发展,劳力、资金和技术等也开始横向流动,计划指导下的市场体系将逐步建立起来。

  (三)产业结构。农村产业结构进行了调整,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的配置趋向合理,林草业、畜牧业、水产业比重上升,工业、采矿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和其他服务业获得迅速发展。原来那种单一经营和城乡分割的产业结构已经被突破,农村经济正转向多部门综合经营。

  (四)经济形式。适应生产和市场的要求,形成了灵活多样的新的经济组合。双层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合伙经营、股份制经营、不同所有制间的联合经营等,体现了生产资料所有权和使用权既统一又分离、不同所有制交叉融合的趋向。全民所有制经济进行了初步改革,合作经济正在完善。个体和私人企业有一定发展。农村经济将形成以公有制为主导,多种经济成分、多种经营形式并存的格局。

  (五)宏观调节。国家开始着重利用价格、税收、信贷、法规等手段调节农村经济的运行,使之符合国家计划指导要求。随着城市改革的深入,将由直接控制为主转到以间接控制为主,使宏观经济的调节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起来。

  现在正处在新旧体制交替时期,改革必须坚持下去,并通过艰苦努力,做好充实、巩固、配套、提高工作,促进新体制的成长。

  改革将是一个较长期的渐进过程。这是因为:要改变小商品经济的格局,不能一蹴而就;农村改革的深入,需要与城市经济体制改革更紧密地配合;改变旧体制下形成的利益结构,不能不引出各种各样的矛盾。因此,改革既须积极加以推动,又要注意避免社会震荡,稳步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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