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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
(建金[2008]184号)


  根据2008年10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的通知》(银发[2008]285号),现就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08年10月9日起,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下调0.18个百分点,由现行的3.33%调整为3.15%。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保持不变。

  二、从2008年10月9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及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均下调0.27个百分点。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从4.59%调整为4.32%,五年期以上从5.13%调整为4.86%。

  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立即将本通知转发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执行。对利率调整后各方面的反应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处理并上报我部。

  附表: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八年十月九日

  附表
  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表

  单位:%

项  目

调整前利率

调整后利率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

  

  

当年缴存

0.72

0.72

上年结转

3.33

3.15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五年以下(含五年)

4.59

4.32

五年以上

5.13

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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