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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5号--关于民爆进出口审批职能划转到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公告


  进口产品运输情况签注栏
  (进口背面)

产品起运时间、地点

产品到达用户时间、地点

运输证号码

备  注

    
    
    
    

  申请单位业务部门:    联系人:    联系方式:

  说明:本审批单一式五份,工业和信息化部、口岸海关、公安机关、申请单位、收货单位各留一份。

  附件2:
  民用爆炸物品出口审批单

1.申请单位

3.审批单号:工信出口[200 ]  号

2.发货单位

4.有效截止日期

5.国内生产企业

8.运抵国(地区)

6.合同或协议号

9.最终目的国(地区)

7.出口口岸

10.运输方式

11.贸易方式

12.申请出口用途及理由

13.商品名称

14.规格

型号

15.危险品品名编码

16.商品编码

17.单位

18.数量

19.单价

20总价(美元)

        
        
        
        
        
        
        
        

21.产品价格合计

 

22.申请单位签章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23.审批机关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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