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全国生态脆弱区保护规划纲要》的通知

  2、加强生态保育,促进生态脆弱区修复进程
  在全面分析和研究不同类型生态脆弱区生态环境脆弱性成因、机制、机理及演变规律的基础上,确立适宜的生态保育对策。通过技术集成、技术创新以及新成果、新工艺的应用,提高生态修复效果,保障脆弱区自然生态系统和人工生态系统的健康发展。同时,高度重视环境极度脆弱、生态退化严重、具有重要保护价值的地区如重要江河源头区、重大工程水土保持区、国家生态屏障区和重度水土流失区的生态应急工程建设与技术创新;密切关注具有明显退化趋势的潜在生态脆弱区环境演变动态的监测与评估,因地制宜,科学规划,采取不同保育措施,快速恢复脆弱区植被,增强脆弱区自身防护效果,全面遏制生态退化。
  3、加强生态监测与评估能力建设,构建脆弱区生态安全预警体系
  在全国生态脆弱典型区建立长期定位生态监测站,全面构建全国生态脆弱区生态安全预警网络体系;同时,研究制定适宜不同生态脆弱区生态环境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科学监测和合理评估脆弱生态系统结构、功能和生态过程动态演变规律,建立脆弱区生态背景数据库资源共享平台,并利用网络视频和模型预测技术,实现脆弱区生态系统健康网络诊断与安全预警服务,为国家环境决策与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4、强化资源开发监管执法力度,防止无序开发和过度开发
  加强资源开发监管与执法力度,全面开展脆弱区生态环境监查工作,严格禁止超采、过牧、乱垦、滥挖以及非法采矿、无序修路等资源破坏行为发生;以生态脆弱区资源禀赋和生态环境承载力基线为基础,通过科学规划,确立适宜的资源开发模式与强度、可持续利用途径、资源开发监管办法以及资源开发过程中生态保护措施;研究制定生态脆弱区资源开发监管条例,编制适宜不同生态脆弱区资源开发生态恢复与重建技术标准及技术规范,积极推进脆弱区生态保育、系统恢复与重建进程。
  (三)重点生态脆弱区建设任务
  根据全国生态脆弱区空间分布及其生态环境现状,本规划重点对全国八大生态脆弱区中的19个重点区域进行分区规划建设(参见附)。
  1、东北林草交错生态脆弱区
  重点保护区域:大兴安岭西麓山地林草交错生态脆弱重点区域。主要保护对象包括大兴安岭西麓北极泰加林、落叶阔叶林、沙地樟子松林、呼伦贝尔草原、湿地等。
  具体保护措施:以维护区域生态完整性为核心,调整产业结构,集中发展生态旅游业,通过北繁南育发展畜牧业,以减轻草地的压力;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对已经发生退化或沙化的天然草地,实施严格的休牧、禁牧政策,通过围封改良与人工补播措施恢复植被;强化湿地管理,合理营建沙地灌木林,重点突出生态监测与预警服务,从保护源头遏止生态退化;加大林草过渡区资源开发监管力度,严格执行林草采伐限额制度,控制超强采伐。
  2、北方农牧交错生态脆弱区
  重点保护区域:辽西以北丘陵灌丛草原垦殖退沙化生态脆弱重点区域,冀北坝上典型草原垦殖退沙化生态脆弱重点区域,阴山北麓荒漠草原垦殖退沙化生态脆弱重点区域,鄂尔多斯荒漠草原垦殖退沙化生态脆弱重点区域。
  具体保护措施: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和沙化土地治理为重点,加强退化草场的改良和建设,合理放牧,舍饲圈养,开展以草原植被恢复为主的草原生态建设;垦殖区大力营造防风固沙林和农田防护林,变革生产经营方式,积极发展替代产业和特色产业,降低人为活动对土地的扰动。同时,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增加生态用水量,建设沙漠地区绿色屏障;对少数沙化严重地区,有计划生态移民,全面封育保护,促进区域生态恢复。
  3、西北荒漠绿洲交接生态脆弱区
  重点保护区域:贺兰山及蒙宁河套平原外围荒漠绿洲生态脆弱重点区域,新疆塔里木盆地外缘荒漠绿洲生态脆弱重点区域,青海柴达木高原盆地荒漠绿洲生态脆弱重点区域。
  具体保护措施:以水资源承载力评估为基础,重视生态用水,合理调整绿洲区产业结构,以水定绿洲发展规模,限制水稻等高耗水作物的种植;严格保护自然本底,禁止毁林开荒、过度放牧,积极采取禁牧休牧措施,保护绿洲外围荒漠植被。同时,突出生态保育,采取生态移民、禁牧休牧、围封补播等措施,保护高寒草甸和冻原生态系统,恢复高山草甸植被,切实保障水资源供给。
  4、南方红壤丘陵山地生态脆弱区
  重点保护区域:南方红壤丘陵山地流水侵蚀生态脆弱重点区域,南方红壤山间盆地流水侵蚀生态脆弱重点区域。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