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新闻出版总署关于报送“十一五”国家重点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出版规划执行和增补调整情况的通知


  附件5
  “十一五”图书、音像、电子出版规划网上在线申报系统使用说明

  填报“十一五”规划项目执行进展情况、撤销、增补情况,网上(IE 6.0 SP1以上版本)在线申报方式如下:
  一、出版单位
  1.登录中国图书出版网(www.bkpcn.com),进入会员控制面板。
  2.报送“十一五”规划进展情况或申请撤销某项目
  (1)选择屏幕左侧“政务管理   ‘十一五’规划项目执行情况”。
  (2)屏幕右侧显示出版社已列入“十一五”规划的项目列表。
  (3)单击待申报的项目名称,屏幕显示《“十一五”图书出版规划项目执行情况检查表》或《“十一五”音像、电子出版规划项目执行情况检查表》。
  (4)录入规划执行情况各数据项,单击“保存”按钮,系统提示“保存成功”。
  (5)修改各数据项后,单击“保存”按钮,系统提示“保存成功”。
  (6)若撤销该项目,单击“申请撤销项目”按钮,屏幕显示《“十一五”图书出版规划撤消项目申请表》或《“十一五”音像、电子出版规划撤消项目申请表》,输入撤销原因等信息,单击“保存”按钮,系统提示“保存成功”。
  3.申请“十一五”规划增补项目
  (1)选择屏幕左侧“政务管理   ‘十一五’规划项目增补情况”。
  (2)屏幕右侧显示出版单位已填报的增补项目列表,单击“新增”按钮,屏幕显示《“十一五”图书出版规划增补项目申请表》或《“十一五”音像、电子出版物增补项目申请表》。
  (3)填写增补项目申请表中各数据项,单击“保存”按钮,系统提示“保存成功”。
  (4)填写增补项目同时,请先查询“十一五”规划中的相关选题,目的是避免申报项目的重复。
  查询“十一五”规划中的相关选题,请输入项目名称或名称中的关键词,选择项目类别和项目子类,再单击“相关选题”按钮。
  (5)修改和删除增补选题,单击已申报的“十一五”增补项目列表中的“修改”或“删除”字样,完成增补选题的修改和删除。
  注:1.申请单位即用户(出版单位)名称。
  2.请按照网上所提供表格数据项逐项填报。数据项不得空缺,如项目内无数据,务请出版单位补填上。
  3.通知要求的报表均可在线填写后生成打印表并上报。
  4.重复多次上报的,系统将以最后一次上报表为最终版。
  5.此次填报全部完成的项目,此后不再检查执行情况。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