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余云辉等六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保监产险〔2008〕1250号)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余云辉等同志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华保报〔2008〕143号)收悉。经审核,余云辉、赵治纲、蒋光辉等三人符合《
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及《
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胡光前、袁长安、侯伟英等三人符合《
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余云辉、赵治纲、蒋光辉担任你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核准胡光前、袁长安、侯伟英担任你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