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命名第三批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的决定
(文产发〔2008〕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局:
近年来,在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下,在政府文化产业政策的积极引导和文化体制改革的有力推动下,我国文化产业由探索、起步、培育的初级阶段,开始进入加速发展的新时期,涌现出一大批有自主创新能力、有知名品牌、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文化企业和企业集团以及具有区域性特色的文化产业群。它们在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创新文化生产方式、运作文化产业项目、培育知名文化品牌、推进中国文化“走出去”等方面取得可喜的成绩。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快文化产业基地和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群建设,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推动我国文化产业又好又快发展,按照《
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评选命名管理办法》,文化部决定命名北京老舍茶馆有限公司等59个企业和单位为第三批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
希望被命名为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的企业和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站在新的起点上,充分发挥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进一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品牌意识,创造生产出更多更好的文化产品和服务,为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促进国民经济快速增长、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特此决定。
附件:第三批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名单
文 化 部
二○○八年九月十七日
附件:
第三批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名单
1.北京老舍茶馆有限公司
2.俏佳人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3.天津华夏未来文化发展中心
4.天津市爱心手工编织制品有限公司
5.衡水习三内画艺术有限公司
6.曲阳宏州大理石工艺品有限公司
7.大同市广灵剪纸文化产业园区
8.包头市乐园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9.沈阳杂技演艺集团有限公司
10.盘锦辽河文化产业园
11.大连海昌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12.吉林歌舞剧院集团有限公司
13.中筝文化集团长春光明艺术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