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或
分部门
| 1.商业服务 | F.其他商业服务 | 会议服务和展览服务(CPC87909) | 具体承诺
| 允许香港服务提供者在北京市、天津市、重庆市和浙江省设立的独资、合资或合作企业,试点经营出国展览业务⑤,参展企业应为在该省、市注册的企业。 |
部门或
分部门
| 4.分销服务 | A.佣金代理服务(不包括盐和烟草)
B.批发服务(不包括盐和烟草)
C.零售服务(不包括烟草)
D.特许经营 | 具体承诺
| 对于同一香港服务提供者在内地累计开设店铺超过30家的,如经营商品包括药品、农药、农膜、化肥、植物油、食糖、棉花等商品,且上述商品属于不同品牌,来自不同供应商的,允许香港服务提供者以独资形式经营。⑥ |
部门或
分部门 | 6.环境服务(不包括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检查)
| A.排污服务(CPC9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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