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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防抗2008-2009年度冬季大风工作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防抗2008-2009年度冬季大风工作的通知
(2008年9月26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局,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海(水)上搜救中心,各直属海事局,各救助局、救助飞行队,中远、中海、长航、中交、中外运(集团)总公司:

  10月份始,冬季季风将陆续影响我国内陆和沿海地区,其中寒潮和风暴潮对海上航行与作业安全、交通建设施工和港口生产将产生严重影响。为做好2008-2009年度冬季大风的防抗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和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意识,落实责任,确保冬季交通运输安全

  各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各项责任,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站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冬季大风防抗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认真践行“三个服务”。要将防抗冬季季风作为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按照防抗台风“早准备、早部署、早检查、早落实”的原则防抗冬季大风,把各项措施细化到每个环节、岗位、人员,真正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人员到位。

  二、执行预案,完善机制,为交通运输安全提供保障
  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和《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交通建设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交通部防抗台风等极端天气应急预案》的相关规定,加强与气象、海洋、相关应急部门、各涉海部门及财政、民政等单位的联系与沟通,建立、完善极端天气预防和预警机制、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置和生产恢复机制,并适时组织相关单位开展防抗冬季大风培训和应急演练,扎实做好各项安全工作,保障冬季交通运输安全。建立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指挥渠道畅通,信息报送及时。要充分利用公众媒体、手机短信平台、海岸电台、AIS及GMDSS等手段及早发布预防预警信息,确保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和船舶及时获取恶劣天气信息。海事部门要加强与渔业部门的沟通,协助做好渔船防抗冬季大风预防预警信息的发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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