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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监测工作的通知

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监测工作的通知
(人口厅发〔2008〕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计生委,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口计生委:

  为及时掌握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情况,监测人口发展动态,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快速收集、综合分析和安全预警预报机制,国家人口计生委制定了《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监测工作实施方案》(见附件1),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省(区、市)和监测县(市、区)人口计生委(局)要充分认识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监测工作的重要性,按时保质完成统计监测任务。要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部署数据上报前的准备工作,充分考虑数据直报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确保源头数据的质量。要按照《2008年人口快速调查与监测信息管理子系统人口个案数据批量上报规范》(见附件2),补充本地系统缺少的数据项及内容,保障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全面性。非全员人口信息管理的省份,要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加快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的要求(详见国人口发〔2008〕68号),尽快启动全员人口个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为下一步全面掌握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奠定基础。要加强人员培训,建立一支政治可靠、业务过硬、作风扎实、工作负责的高素质基层工作队伍。

  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监测工作通过人口宏观管理与决策信息系统(PADIS)项目中的人口快速调查和监测信息管理子系统开展。各地县级及以上人口计生委要及时登录“中国人口网”,掌握人口快速调查和监测信息管理子系统的登录方式及使用方法。各地的用户名和密码将随本通知单独下发。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委。

  联系人:国家人口计生委发展规划与信息司 黄燕妮 韩俊丽

  联系电话:(010)82504958,(010)82504941(传真)

  电子邮箱:pdpd@263.net.cn

  附  件:

  1.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监测工作实施方案

  2.2008年人口快速调查与监测信息管理子系统人口个案数据批量上报规范

  3.村级监测表

  4.村级监测表填写说明

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件1:
  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监测工作实施方案

  为更好地履行监测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建议的职责,扎实开展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监测工作,依据《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管理办法》、《计划生育系统统计调查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的
  建立快速调查和数据直报制度,定期收集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统计数据,及时掌握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建议,为领导和相关部门决策提供信息支持。
  二、工作内容
  (一)常规监测。
  常规监测主要收集全国县级及县级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报表数据、120个监测县(市、区,以下简称县)人口个案信息以及监测村(居)的有关信息。
  1.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报表。
  全国所有县级人口计生部门的统计报表(国人口统1表和国人口统2表)报送国家人口计生委。每年5月1日前上报上年10月1日至当年3月31日的半年统计报表,11月1日前上报上年10月1日至当年9月30日的全年统计报表。
  2.监测县人口个案信息。
  120个监测县的人口个案信息(截止到当年9月30日的数据)直报国家人口计生委,上报时间为每年的11月1日前。2008年上报数据以育龄妇女信息系统(WIS)现有数据为主,内容和格式要求见《2008年人口快速调查与监测信息管理子系统人口个案数据批量上报规范》(见附件2)。从2009年开始,将增加全员人口个案信息(具体内容参照人口厅发〔2008〕59号),上报前将下发新的数据批量上报规范。
  3.村级监测信息。
  国家人口计生委在120个监测县内选取部分村级单位作为监测村(居),每年在监测村(居)选取一定数量的户进行调查。各监测县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确定的监测内容组织调查、录入上报。调查时点为当年11月1日0时,录入上报时间为每年的12月1日前。村级监测的具体内容见附件3、附件4。
  (二)快速调查。
  快速调查在120个监测县范围内开展。由国家人口计生委根据业务需要发布调查任务,可以是全面调查,也可以是抽样调查等其他类型的调查。由监测县按照方案组织实施。
  常规监测和快速调查的信息,全部由县级人口计生部门通过“人口快速调查与监测信息管理子系统”录入上报。
  三、工作进度
  2008年,国家人口计生委收集120个监测县的人口基本信息,编制抽样框;开发、测试“人口快速调查与监测信息管理子系统”;9~10月份在部分地区开展试点工作。11月1日前,完成首次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报表及120个监测县人口个案信息上报工作。2008年的村级监测工作已在全国“十一五”人口发展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中具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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