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1989--2000年全国造林绿化规划纲要的批复
(1990年9月1日)
林业部:
国务院原则同意你部关于《1989--2000年全国造林绿化规划纲要》的请示。现批复如下:
一、《规划纲要》明确了到本世纪末造林的绿化的奋斗目标、总体布局、具体任务和建设重点,提出了实现规划的主要措施,是各地发展造林绿化的指导性文件。要认真落实《规划纲要》的各项要求,加快造林绿化步伐,全面完成各项造林任务,充分发挥林业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植树造林、绿化祖国是一项关系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长远利益的伟大事业,必须依靠全党、全民和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实现。要切实加强领导,坚持不懈,真抓实干,充分动员和组织群众,实行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认真实行各级领导干部任期绿化目标现任制,层层签订绿化责任状和落实领导干部亲自办造林绿化点等一些行之有效的制度。
三、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采取有力措施,从政策上、资金上对造林绿化给予必要的扶持,多渠道、多层次筹集资金,及时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促进造林绿化事业的不断发展。
四、要认真执行造林成果检查验收制度、规划执行通报制度和检查评比奖惩等制度,加快造林进度,保证造林质量,把造林绿化工作扎扎实实地推向深入,真正取得实效,使造林绿化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附: 1989--2000年全国造林绿化规划纲要
植树造林,绿化祖国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大力开展造林绿化,既是经济建设,又是精神文明建设。发达的林业是国家富足、民族繁荣、社会文明的标志之一。植树造林,发展森林资源,是林业建设的根本,是发展国民经济,改善生态环境,有益当代、造福子孙的伟大事业。
建国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林业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造林绿化事业取得很大成绩,对国民经济发展和改善生态环境做出了重要贡献。到1988年,全国人工造林保存面积达3101万公顷,封山育林和飞播造林取得良好成效。1981年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以来,每年有2亿多人参加,植树10亿多株。过去无林少林的广大平原地区,造林绿化有了突破性进展,已有223个平原县达到平原绿化标准。“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一期工程已胜利完成,共造林600多万公顷,现正在进行第二期工程建设。用材林基地建设也取得了进展,全国营造速生丰产用材林200多万公顷。
森林资料是衡量林业发展的重要标志。我国植树造林虽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是当前森林资料面临的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与国民经济发展和改善生态环境的要求很不适应。根据1989年7月发布的全国第三次森林资源清查结果,与上次清查结果相比,森林面积有所增加,森林履盖率由12%提高到12.98%,但森林资源的消耗量大于生长量,森林质量下降。尤其是用材林的成熟林和过熟林蓄积量大幅度减少,可供采伐的用材林和过熟林蓄积量只有14至15亿立方米,按目前的消耗水平,只能采伐7至8年,可采资源已濒于枯竭。由于森林资源形势严峻,给国民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带来了严重影响:一是使长期存在的木材供需矛盾更加突出。由于木材缺口越来越大,一方面不得不靠连年过量采伐,用拼资源的办法来加以维持,另一方面还要用大量外汇进口木材及其产品。从长远看,靠这两种办法来解决木材缺口是难以为继的。二是使生态环境恶化。由于森林资源减少,使水土流失加剧,沙化面积不断扩大,江河水库淤积,水旱灾害频繁,风沙危害严重,给农牧业生产、水利建设和人民生活带来许多困难。三是使林业企业出现经济危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