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5 民用机场工程
民用机场工程复杂程度表 表6.2-5
等级
| 工程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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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级
| 3C及以下场道、空中交通管制工程及助航灯光工程(项目单一或规模较小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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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级
| 4C、4D场道、空中交通管制工程及助航灯光工程(中等规模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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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级
| 4E及以上场道、空中交通管制工程及助航灯光工程(大型综合工程含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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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工程项目规模划分标准见《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
6 建筑市政工程
6.1建筑市政工程范围
适用于建筑、人防、市政公用工程、园林绿化、广播电视、邮电、电信工程。
6.2 建筑市政工程复杂程度
6.2.1 建筑、人防工程
建筑、人防工程复杂程度表 表7.2-1
等级
| 工程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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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级
| 1.高度<24m的公共建筑和住宅工程;
2.跨度<24m厂房和仓储建筑工程;
3.室外工程及简单的配套用房;
4.高度<70m的高耸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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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级
| 1.24m≤高度<50m的公共建筑工程;
2.24m≤跨度<36m厂房和仓储建筑工程;
3.高度≥24m的住宅工程;
4.仿古建筑,一般标准的古建筑、保护性建筑以及地下建筑工程;
5.装饰、装修工程;
6.防护级别为四级及以下的人防工程;
7.70m≤高度<120m的高耸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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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级
| 1.高度≥50m的公共建筑工程,或跨度≥36m的厂房和仓储建筑工程;
2.高标准的古建筑、保护性建筑;
3.防护级别为四级以上的人防工程;
4.高度≥120m的高耸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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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市政公用、园林绿化工程
市政公用、园林绿化工程复杂程度表 表7.2-2
等级
| 工程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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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级
| 1. DN<1.0m的给排水地下管线工程;
2. 小区内燃气管道工程;
3. 小区供热管网工程,<2MW的小型换热站工程;
4. 小型垃圾中转站,简易堆肥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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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级
| 1. DN≥1.0m的给排水地下管线工程;<3m³/s的给水、污水泵站;<10万吨/日给水厂工程,<5万吨/日污水处理厂工程;
2. 城市中、低压燃气管网(站),<1000 m³液化气贮灌场(站);
3. 锅炉房,城市供热管网工程,≥2MW换热站工程;
4. ≥100t/日的垃圾中转站,垃圾填埋工程;
5. 园林绿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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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级
| 1. ≥3m³/s的给水、污水泵站;≥10万吨/日给水厂工程,≥5万吨/日污水处理厂工程;
2. 城市高压燃气管网(站),≥1000 m³液化气贮灌场(站);
3. 垃圾焚烧工程;
4. 海底排污管线,海水取排水、淡化及处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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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 广播电视、邮政、电信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