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水利电力工程
4.1 水利电力工程范围
适用于水利、发电、送电、变电、核能工程。
4.2水利电力工程复杂程度
4.2.1 水利、发电、送电、变电、核能工程
水利、发电、送电、变电、核能工程复杂程度表 表5.2-1
等级
| 工程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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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级
| 1. 单机容量200MW及以下凝汽式机组发电工程,燃气轮机发电工程,50MW及以下供热机组发电工程;
2. 电压等级220KV及以下的送电、变电工程;
3. 最大坝高<70m,边坡高度<50m,基础处理深度<20m的水库水电工程;
4. 施工明渠导流建筑物与土石围堰;
5. 总装机容量<50MW的水电工程;
6. 单洞长度<1km的隧洞;
7. 无特殊环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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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级
| 1. 单机容量300MW~600MW凝汽式机组发电工程,单机容量50MW以上供热机组发电工程,新能源发电工程(可再生能源、风电、潮汐等) ;
2. 电压等级330KV的送电、变电工程;
3. 70m≤最大坝高<100m或1000万m3≤库容<1亿m3的水库水电工程;
4. 地下洞室的跨度<15m,50m≤边坡高度<100m ,20 m≤基础处理深度<40m的水库水电工程;
5. 施工隧洞导流建筑物(洞径<10m)或混凝土围堰(最大堰高<20m);
6. 50 MW≤总装机容量<1000MW的水电工程;
7. 1km≤单洞长度<4km的隧洞;
8. 工程位于省级重点环境(生态)保护区内,或毗邻省级重点环境(生态)保护区,有较高的环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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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级
| 1. 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凝汽式机组发电工程;
2. 换流站工程,电压等级≥500kV送电、变电工程;
3. 核能工程;
4. 最大坝高≥100 m或库容≥1亿m3的水库水电工程;
5. 地下洞室的跨度≥15m,边坡高度≥100m,基础处理深度≥40m的水库水电工程;
6. 施工隧洞导流建筑物(洞径≥10m)或混凝土围堰(最大堰高≥20m);
7. 总装机容量≥1000MW的水库水电工程;
8. 单洞长度≥4km的水工隧洞;
9. 工程位于国家级重点环境(生态)保护区内,或毗邻国家级重点环境(生态)保护区,有特殊的环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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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 其他水利工程
其他水利工程复杂程度表 表5.2-2
等级
| 工程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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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级
| 1. 流量<15m3/s的引调水渠道管线工程;
2. 堤防等级V级的河道治理建(构)筑物及河道堤防工程;
3. 灌区田间工程;
4. 水土保持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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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级
| 1. 15m3/s≤流量<25m3/s引调水渠道管线工程;
2. 引调水工程中的建筑物工程;
3. 丘陵、山区、沙漠地区的引调水渠道管线工程;
4. 堤防等级Ⅲ、IV级的河道治理建(构)筑物及河道堤防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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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级
| 1. 流量≥25m3/s的的引调水渠道管线工程;
2. 丘陵、山区、沙漠地区的引调水建筑物工程;
3 堤防等级I、II级的河道治理建(构)筑物及河道堤防工程;
4. 护岸、防波堤、围堰、人工岛、围垦工程,城镇防洪、河口整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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