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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对外援助成套项目施工监理取费标准内部暂行规定》的通知

  4 水利电力工程
  4.1 水利电力工程范围
  适用于水利、发电、送电、变电、核能工程。
  4.2水利电力工程复杂程度

  4.2.1 水利、发电、送电、变电、核能工程

  水利、发电、送电、变电、核能工程复杂程度表          表5.2-1

等级

工程特征

I级

1.     单机容量200MW及以下凝汽式机组发电工程,燃气轮机发电工程,50MW及以下供热机组发电工程;

2.     电压等级220KV及以下的送电、变电工程;

3.     最大坝高<70m,边坡高度<50m,基础处理深度<20m的水库水电工程;

4.     施工明渠导流建筑物与土石围堰;

5.     总装机容量<50MW的水电工程;

6.     单洞长度<1km的隧洞;

7.     无特殊环保要求。

II级

1.     单机容量300MW~600MW凝汽式机组发电工程,单机容量50MW以上供热机组发电工程,新能源发电工程(可再生能源、风电、潮汐等) ;

2.     电压等级330KV的送电、变电工程;

3.     70m≤最大坝高<100m或1000万m3≤库容<1亿m3的水库水电工程;

4.     地下洞室的跨度<15m,50m≤边坡高度<100m ,20 m≤基础处理深度<40m的水库水电工程;

5.     施工隧洞导流建筑物(洞径<10m)或混凝土围堰(最大堰高<20m);

6.     50 MW≤总装机容量<1000MW的水电工程;

7.     1km≤单洞长度<4km的隧洞;

8.     工程位于省级重点环境(生态)保护区内,或毗邻省级重点环境(生态)保护区,有较高的环保要求。

Ⅲ级

1.     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凝汽式机组发电工程;

2.     换流站工程,电压等级≥500kV送电、变电工程;

3.     核能工程;

4.     最大坝高≥100 m或库容≥1亿m3的水库水电工程;

5.     地下洞室的跨度≥15m,边坡高度≥100m,基础处理深度≥40m的水库水电工程;

6.     施工隧洞导流建筑物(洞径≥10m)或混凝土围堰(最大堰高≥20m);

7.     总装机容量≥1000MW的水库水电工程;

8.     单洞长度≥4km的水工隧洞;

9.     工程位于国家级重点环境(生态)保护区内,或毗邻国家级重点环境(生态)保护区,有特殊的环保要求。



  4.2.2  其他水利工程

  其他水利工程复杂程度表          表5.2-2

等级

工程特征

I级

1.    流量<15m3/s的引调水渠道管线工程;

2.    堤防等级V级的河道治理建(构)筑物及河道堤防工程;

3.    灌区田间工程;

4.    水土保持工程。

II级

1.     15m3/s≤流量<25m3/s引调水渠道管线工程;

2.     引调水工程中的建筑物工程;

3.     丘陵、山区、沙漠地区的引调水渠道管线工程;

4.     堤防等级Ⅲ、IV级的河道治理建(构)筑物及河道堤防工程。

Ⅲ级

1.    流量≥25m3/s的的引调水渠道管线工程;

2. 丘陵、山区、沙漠地区的引调水建筑物工程;

3  堤防等级I、II级的河道治理建(构)筑物及河道堤防工程;

4. 护岸、防波堤、围堰、人工岛、围垦工程,城镇防洪、河口整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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