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人身保险,组织与项目有关的岗前培训并参加面试,办理现场施工监理企业员护照、签证、体检等出国手续的费用,按国家规定享受的技术服务补贴;
2、履行合同规定的国内监理工作,包括国内工程例会、进行施工材料国内监控等工作的相关费用,如国内差旅费等;
3、参加施工前图纸会审和项目设计交底并自行承担费用,
4、办理项目保修阶段缺陷调查、修复方案审核和监督实施
5、合同约定的其他监理工作内容
第二节 施工监理工程师职责和行为规范
第二十二条 施工监理企业派驻施工现场的施工监理工程师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施工内部总承包合同和对外实施合同、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监督施工总承包企业及其施工技术组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全部任务。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实施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监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
第二十三条 监理工程师应该独立、公正、公平地做好本职工作。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严格监理,热情服务,并在日常工作中遵循以下工作原则:
1、按合同与规范办事。
2、实事求是,以技术数据和记录为依据。
3、廉洁自律,秉公办事。
4、监督、管理与服务相结合。
5、以科学、公正、客观、依法的态度处理问题与争端。
6、指导与培训相结合。
第二十四条 监理工程师应同时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在工作中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严禁监理工程师消极怠工、拖延签认等不作为行为;严禁监理工程师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监理工程师故意刁难施工单位或与施工单位串通损害国家利益。
第三节 经济责任
第二十五条 施工监理企业未按本规定和施工监理合同约定要求履行监理职责的,商务部将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责任,造成质量或安全生产事故的,商务部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罚。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由商务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试行,
[2000]外经贸援发169号文附件三关于《对外援助成套项目施工监理取费标准》的有关规定同时废止。
附表一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计费额
| 收费基价
|
1
| 500
| 16.5
|
2
| 1000
| 30.1
|
3
| 3000
| 78.1
|
4
| 5000
| 120.8
|
5
| 8000
| 181.0
|
6
| 10000
| 218.6
|
7
| 20000
| 393.4
|
8
| 40000
| 708.2
|
9
| 60000
| 991.4
|
10
| 80000
| 1255.8
|
11
| 100000
| 1507.0
|
12
| 200000
| 2712.5
|
13
| 400000
| 4882.6
|
14
| 600000
| 6835.6
|
15
| 800000
| 8658.4
|
16
| 1000000
| 1039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