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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泸州市博物馆馆藏纸质文物保护方案的意见
国家文物局关于泸州市博物馆馆藏纸质文物保护方案的意见
(办博函〔2008〕665号)
四川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上报〈四川省泸州市博物馆濒危馆藏纸质文物抢救性保护修复方案〉的请示》(川文物博〔2007〕91号)收悉。根据《
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
方案涉及的多数待修复文物不属于《
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规定的补助范围。
二、
应进一步针对文物的价值及现状进行详实的前期调查、科学评估和分析检测,补充详细的文字资料及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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