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冯大为等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保监产险〔2008〕1249号)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冯大为等同志任职资格的请示》(永保字〔2008〕114号)收悉。经审核,冯大为、吴迪、张缠桥、李宝忠、欧世秦、梁信军符合《
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上述人员担任你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李心愉、李淑琴、杜跃平符合《
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和《
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核准上述人员担任你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