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尽快提报全国林业发展区划相关材料和数据的通知
(办资字〔2008〕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
全国林业发展区划编撰工作目前已进入攻坚阶段,现急需对区划的总报告和一、二、三级各区分报告进行审核和论证;对相关统计数据和图形数据进行全国范围内的统计和整合;建立全国林业发展区划信息系统;输出全国林业发展区划的相关数据表格和图件。但由于部分省区市林业厅(局)没有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和电子数据,严重影响了区划编撰工作的进度。为此,请各有关省区市林业厅(局)接到通知后按要求务必于2008年10月10日之前上交相关材料,如不能如期完成,请厅(局)主要领导带队赴京对有关情况进行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