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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与上市指引

  10、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原件);
  11、上市公告书(定稿,公司盖章);
  12、路演电子文件(电子文件,发至网上业务专区);
  13、最近一次的招股说明书(公司盖章)及其印刷本(10本);
  14、如公司在章程草案中未载入退市后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承诺,则需单独作出承诺,内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现向贵所承诺本公司上市后三个月内在公司章程中载入以下内容: (1)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2)不对公司章程中的前款规定作任何修改。特此承诺。”
  15、股票发行后至上市前公司按规定需新增的财务资料和有关重大事项的说明文件(原件,如有);
  16、公司及其股东在发行申报文件及向本所申请上市过程中所作承诺事项的说明(明确列出各项承诺具体内容,公司盖章);
  17、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五、部分申请文件的参考格式
  (一)证券简称及证券代码申请书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新股证券简称及证券代码的申请
  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审监管部: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 [  ]  号文核准,我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申请在贵所上市。发行新股的证券简称拟定为“        ”,请予核准,并确定其证券代码。

经办人签名
股份有限公司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二)发行甲请书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申请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  ]号文核准。主承销商和发行人拟于 年 月 日通过贵所证券交易系统采用方式发行本次“  ”股票。我们承诺按照贵所要求做好本次发行工作。
  特此申请

股份有限公司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主承销商: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三)行业分类情况表

  股份有限公司行业分类情况表

  依《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准则》第二号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2年修订稿)中第三十四条分行业资料的规定,将公司上年度占主营业务收入10%(含10%)。
  以上的各行业主要产品的有关财务数据填入下表:

┌──────┬────────────────────────────────┐
│      │            营业收入                 │
│ 主要产品 │                                │
│      ├─────────┬──────────────────────┤
│      │   数值(元)  │  占主营业收入的比重(%)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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