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部门于每年12月底前将试点阶段性工作总结及建议报送我部。
为了指导、规范试点工作,我部组织编制了《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建设指南》(暂行,附件四),现印发各地,请参照执行。试点工作中的相关情况及问题,请及时向我部反馈。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 孙振世
电话:(010)66556448
传真:(010)66556444
E-mail:sun.zhenshi@mep.gov.cn
附件:
1.企业环境管理与监督人员登记表
2.企业环境管理与监督人员汇总表
3.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季报表(试行)
4.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建设指南(暂行)
二○○八年九月十八日
附件一:
企业环境管理与监督人员登记表
基 本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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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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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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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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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照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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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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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 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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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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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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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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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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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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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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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与监督人员编号(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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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考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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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类型
| 证书号
| 类型
|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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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试□ 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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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负责人□ 监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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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登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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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登记单位
| 任职单位
| 现任职务
| 类 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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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负责人□ 监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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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简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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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鉴定: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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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管理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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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请于 年 月 日报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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