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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关于深化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部门于每年12月底前将试点阶段性工作总结及建议报送我部。

  为了指导、规范试点工作,我部组织编制了《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建设指南》(暂行,附件四),现印发各地,请参照执行。试点工作中的相关情况及问题,请及时向我部反馈。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 孙振世

  电话:(010)66556448

  传真:(010)66556444

  E-mail:sun.zhenshi@mep.gov.cn

  附件:

  1.企业环境管理与监督人员登记表

  2.企业环境管理与监督人员汇总表

  3.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季报表(试行)

  4.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建设指南(暂行)

  二○○八年九月十八日

  附件一:
  企业环境管理与监督人员登记表

基  本  情  况

姓 名

 

出生日期

 

性 别

 

 

 

联系电话

 

手 机

 

电子邮件

 

通讯地址

 

邮 编

 

最高学历

 

专 业

 

毕业学校

 

环境管理与监督人员编号(身份证号码)

 

培训考试情况

时 间

类型

证书号

类型

备 注

 

考试□ 培训□

 

总负责人□ 监督员□

 

申请登记情况

时 间

登记单位

任职单位

现任职务

类  型

 

 

 

 

总负责人□ 监督员□

工  作  简  历

  

单位鉴定:

  

(盖章)

年  月  日

登记管理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请于  年 月  日报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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