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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


序号

类别

项 目

范围、条件及技术标准

9

 

电网(输变电设施)新建项目

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330kv 及以上跨省及长度超过200km 的交流输变电新建项目,500kv及以上直流输变电新建项目;由省级以上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革命老区、老少边穷地区电网新建工程项目;农网输变电新建项目。

10

风力发电新建项目

由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风力发电新建项目

11

海洋能发电新建项目

由省级以上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海洋能发电新建项目

12

太阳能发电新建项目

由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太阳能发电新建项目

13

地热发电新建项目

由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地热发电新建项目

14

水利

灌区配套设施及农业节水灌溉工程新建项目

由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灌区水源工程、灌排系统工程、节水工程

15

地表水水源工程新建项目

由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水库、塘堰、水窖及配套工程

16

调水工程新建项目

由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取水、输水、配水工程

17

农村人畜饮水工程新建项目

由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农村人畜饮水工程中取水、输水、净化水、配水工程

18

牧区水利工程新建项目

由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牧区水利工程中的取水、输配水、节水灌溉及配套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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