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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印发《三门核电一期工程1号机组核岛基坑负挖验槽核安全检查报告》的函

  四、检查结果和整改要求
  1、三门核电一期工程1号机组核岛基坑负挖施工按照有关法规和技术任务书的要求,业主和各级承包商均制定了相应的施工技术管理程序和质量保证控制程序,并对基坑负挖施工过程实施了有效控制,所形成的文件记录较完整,质量保证体系运转正常,基坑负挖的施工符合法规和设计的有关要求。
  2、根据核岛基坑地质编录结果,1号核岛区的实际地基条件与工程地质详勘报告调查结论及初步安全分析报告的描述基本一致,核岛基坑内不存在严重的不良地质现象,核岛地基是稳定的。
  3、根据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考虑到三门核电一期工程1号机组作为我国AP1000自主化依托项目首台机组,为了确保施工质量,
  检查组提出如下管理要求:
  1 三门核电有限公司应根据质量保证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其《质量保证大纲》,理顺其与各级承包商的接口关系,尤其应明确业主、SPMO和各级承包商之间的关系,明确责任,并完善程序。
  2 三门核电有限公司应进一步明确不符合项分类及对各类不符合项的管理要求,并将不符合项的管理要求反映在其《质量保证大纲》中。
  3 三门核电有限公司应加强施工图设计与现场施工的协调管理,保证对设计进度与施工质量的有效控制。
  4 在基坑负挖施工中存在超挖现象,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规范和设计要求进行处理,所采取的工程措施要按照基础施工质量控制程序实施和记录。
  5 对基坑边坡存在的松动岩块应予以清除,并关注边坡临空面的稳定性,注意施工安全。

  对于国家核安全局检查组提出的上述管理要求,要求三门核电有限公司在收到我局发文一个月之内将整改措施提交国家核安全局。

  附一:
  检查组成员名单

序 号

姓 名

单 位

职务/职称

1

周士荣

环境保护部核安全管理司

处长

2

李吉根

环境保护部核安全管理司

项目官员

3

冯建平

环境保护部上海核与辐射监督站

处长

4

常向东

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室主任

5

周 群

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研高

6

潘 蓉

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研高

7

刘 石

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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