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强化流通环节农资质量监测,及时公布检测结果,发布农资消费提示警示;集中执法力量,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加大宣传力度,深入灾区向农民宣传农资识假辨假知识,提高农民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能力;在灾区设立“红盾护农”流动投诉站,方便农民就近申诉举报,及时调解农资消费纠纷,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维护灾区稳定。
六、加强废旧金属收购点管理,严厉打击违法收购行为
对违法收购救灾物资及油气田设施、电力电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及各类公共设施等生产性废旧金属的,要从严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七、加大流通领域建材质量监管力度,保障建材市场安全
要以灾区重建必需的水泥、钢筋等建材为重点,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建材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建材质量的监测,按照有关规定公布监测信息,有效防范不合格建材流入灾区市场。要督促灾区所有经销建材的企业,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保证进货来源合法,严防假冒伪劣建材流入灾区。
八、加快灾区12315网络恢复重建工作,及时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
要加快12315进灾区,特别是进灾民集中安置点和医院等场所的推进步伐,及时受理和处理受灾群众的申诉和举报,尽可能将消费纠纷解决在萌芽和初发状态,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九、加强广告监测和检查,切实维护广告市场秩序
重点加强对灾后救助和灾后重建工作中涉及的药品、医疗器械、医疗服务、消毒用品、防疫用品、食品以及建材、机械等商品、服务广告的监管,严禁利用各种媒介和形式借灾后重建的名义发布推销商品、服务的广告,规范相关公益广告内容,有效维护广告发布秩序,严厉查处扰乱社会秩序的虚假违法广告。支持、指导广告行业协会积极组织会员单位创作发布主题公益广告作品,营造万众一心、众志成城、重建家园的良好社会氛围。
十、严厉打击传销活动,防止传销向灾区蔓延
要进一步组织四川和周边省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开展区域执法协作,并与公安机关开展联合行动,集中力量查办传销大要案件。要加强宣传引导,防止传销向灾区蔓延,防止灾区群众被骗参与传销,切实维护灾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