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开业的批复
(保监国际〔2008〕1210号)
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开业的请示》(HASL司字〔2008〕069号)收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及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公司设立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二、经审查,吕方符合《
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同意其担任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总经理职务。
三、该分公司仅限于在河南省行政辖区内经营业务,业务范围由你公司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决定。
四、批准该分公司的办公地址为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大厦A座19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