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集中开展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国家工商总局与公安部、中央电视台联合制作打击传销专题节目--《揭密传销》,在中央电视台连续播放,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反响;在中国政府网就打击传销工作进行在线访谈,接受网民咨询,产生了很好的效果;在全国主要新闻媒体发布打击传销警示提示,公布部分传销组织和传销产品名单。国家工商总局还组织举办了两个《条例》知识竞赛活动,组织编写了《禁止传销与规范直销知识问答》等宣传手册,下发了宣传画,推动了宣传教育活动的广泛深入开展。
全国各地工商机关也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的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新疆自治区工商系统出动6000余名工商干部,进社区、进农村,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将《揭密传销》电视片翻译成多种少数民族语言,在新疆电视台和各地市电视台反复播放。河北省打传办组织编印了15万份宣传手册和10万张宣传画,发送宣传短信3000多万条,开展近万人参加的全省“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大型宣传日活动。广东省在外来务工人员集中进城期间,开展了打击传销集中宣传活动。贵州省工商局与省广播电台联合开辟了“阳光946”栏目,普及宣传禁止传销法律知识,教育群众拒绝传销、主动举报传销,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严格市场准入,规范经营行为,进一步加强直销监管工作。
一是国家工商总局与商务部建立了直销企业审批联席会议,初步形成了部门合作工作机制,积极协助严把直销市场准入关。及时通报商务部批准直销企业情况,要求各级工商机关加强监管。
二是2007年11月国家工商总局制定了《
关于加强直销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各级工商机关监管职责,对直销企业登记、招募、培训、计酬以及工商部门日常监管、查处擅自直销等违法行为和加强监管队伍建设等提出要求。与此同时,各地也制定出相关管理办法和工作制度。四川、山西等省工商局成立了直销监管处;江苏省工商局确立了分管直销工作的负责人和直销监管员岗位,制定了直销企业管理办法;广东省工商局对直销企业实行基层执法机关巡查监管、市工商局访问监管、直销公司定期报告的监管方式。
三是国家工商总局组织召开外资直销企业座谈会,了解情况,征求意见,提出要求。先后接待安利、玫琳凯、完美、美国(中国)商会等直销企业和组织来访,要求企业严格依法开展经营活动。今年上半年,国家工商总局还专门组织开展了对部分直销企业的调研,深入了解企业运营制度和经营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