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钟攸平副局长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打击传销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
(工商直字[2008]10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落实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和国务院领导同志近期关于打击传销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总结工作,交流经验,分析形势,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大力推进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切实维护市场经济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5月13-14日,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公安部在上海召开了打击传销工作会议。现将钟攸平副局长在会议上的讲话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进一步推动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00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 积极构建长效监管机制
进一步推动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深入开展
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打击传销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8年5月13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 钟攸平
这次打击传销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落实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和国务院领导同志近期关于打击传销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总结工作,交流经验,分析形势,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大力推进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切实维护市场经济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国家工商总局党组高度重视这次会议,党组书记、局长周伯华同志专门听取了汇报,对会议的召开提出了要求,寄予了厚望。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全面贯彻国务院工作部署,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2007年以来,全国各级工商机关在国家工商总局党组和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与公安机关密切协作,坚持打防结合、综合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依法严厉打击传销,严格规范直销,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深入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和集中行动,严厉查处传销大要案件。
2007年,国家工商总局和公安部继续组织全国各级工商、公安机关,开展了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多次组织召开打击传销案件协调会,对一批大要案件进行督查督办。先后组织湖南、上海、山西、江西、河南、山东等地,调查处理了莱科萨斯、日晖、洛阳卢荟、山东宜丞麟等大要案件。北京、山东、河南、内蒙古、江苏、浙江、四川、广东、广西等地工商机关也先后查处了北京健商高科传销案、河南周口四方伟业传销案、北京百姓天地电子商务传销案等一批千万元以上大要案件。据统计,2007年以来,全国工商机关共查处传销案件5400余件;取缔传销窝点4.5万余个;清查遣散传销人员112万人次;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案件926件、40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