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钟攸平同志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会议上讲话的通知

  (三)统筹兼顾,稳步推进,促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全面开展
  --结合各项重点工作,深化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各级工商机关在依法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傍名牌”等违法行为的同时,注意及时发现和处理与之相伴而生的商业贿赂行为,收到了很好的效果。特别是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打击“傍名牌”专项执法行动开展后,各地充分认识到商业贿赂是导致假冒伪劣商品泛滥、公共安全事件频发的一个重要因素,注意从查处相关案件中,深挖商业贿赂案件线索,注意两者结合,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和赞许。
  --培训指导力度不断加大。为提高执法人员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的能力和水平,两年来,总局相继举办了7期全国地市局长培训班和2期全系统治理商业贿赂执法培训班。广东、四川、陕西、内蒙、黑龙江、吉林等地工商机关还在本系统内开展了业务技能大比武、以会代训、岗位练兵、经验交流、以案说法等形式多样的业务培训活动,使执法人员在较短时间内掌握了查办商业贿赂案件的基本方法,提高了综合办案能力。总局治贿办及时制定下发了《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力度的指导性意见》,正在编辑出版《商业贿赂典型案例评析》。
  --政策研究工作深入开展。总局治贿办按照中央治贿办的部署,认真完成了《目前我国市场监管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研究》的课题研究工作。各地也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加强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理论研究。江西省工商系统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共成立研究课题组11个,参与课题研究人员54人,召开理论研讨会29次,为有效解决治理工作中遇到的复杂问题和难点问题,提供了很多好的意见和建议。
  (四)着眼治本,依法规范,健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长效机制
  一是治理商业贿赂与信用分类监管制度相结合。江苏等省市工商机关进一步完善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和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制度,有针对性地了解和掌握商业贿赂易发、多发的重点行业和企业的经营动向,将企业是否实施商业贿赂行为的信息记入信用档案,将查办的案件全部录入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平台,逐步形成了防治商业贿赂、督促市场主体依法规范经营的综合监管体系。
  二是治理商业贿赂与建立健全经营者自律机制相结合。各地工商机关以个体私营协会、有关行业协会为载体,组织会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引导经营者加强对购销、会计等重点岗位的管理,并通过评选“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诚信企业”、“诚信个体工商户”等活动,大力倡导健康向上的商业文化,引导企业自觉增强抵制商业贿赂的意识。新疆、天津、贵州及大连等省市工商局推行反商业贿赂承诺制,得到了众多经营者的理解和拥护。
  三是治理商业贿赂与加强法制宣传工作相结合。各级工商机关积极开展“反贿赂、倡诚信,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活动,上海、江苏等省市工商局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专项治理工作和有关法律法规,大力营造反商业贿赂的社会氛围和良好的执法环境。据统计,仅2007年,全系统共召开治理商业贿赂新闻发布会17次,向社会曝光典型案件182件,对违法分子起到了有力的震慑作用。四川省工商局采取“送法到企”的方式,主动将中央治贿办编发的《铲除市场毒瘤》宣传片,送给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进行学习,增强经营者的自觉防范意识。武汉市工商局先后举办“反商业贿赂警示教育展览”百余场,参与观众近万人。本次会议上,总局要向社会曝光部分近年来查处的商业贿赂大要案件,进一步加大对违法分子的震慑力度。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