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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中央党校中央国家机关分校国家质检总局党校班2008年秋季招生工作的通知


  学员可自行前往,也可集中前往,需集中前往的学员请于10月10日前向总局直属机关党委宣传部电话报名,10月14日15时前到总局办公楼(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南门集中乘车。

  六、几点要求

  1.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选派优秀处级干部参加党校进修班这项工作,严格按要求选派符合条件的干部参加。要填写《学员入学登记表》(见附件2),并于9月25日前传真至总局直属机关党委宣传部。

  2.学员入学前要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并以文字形式带来一个干部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问题,带来一个最希望在党校解决的思想理论问题,在党校入学教育中开展研讨交流。

  3.学员入学时须携带《毛泽东选集》、《邓小平文选》、《江泽民文选》,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当代世界问题概论》(以上四本为全国干部学习培训教材)。

  4.学员需携带个人临时组织关系介绍信,小2寸彩色照片3张,报到时交党校班管理人员。

  七、联系方式

  总局直属机关党委宣传部联系人:郭欣、郭耀平

  联系电话:010-82262099、010-82262100

  传真:010-82260259

  安利隆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联系人:祁书平、胡爽

  联系电话:010-60465338; 010-60462323转666或694

  传真:010-60463603

  附件:1.入学名额分配表

  2.学员入学登记表

  二〇〇八年九月一日

  附件1:
  入学名额分配表

单     位

名     额

单    位

名   额

北京检验检疫局

1-2

质量司

1

天津检验检疫局

1-2

计量司

1

河北检验检疫局

1-2

通关司

1

山西检验检疫局

1-2

卫生司

1

内蒙古检验检疫局

1-2

动植司

1

辽宁检验检疫局

1-2

检验司

1

吉林检验检疫局

1-2

食品局

1

黑龙江检验检疫局

1-2

特设局

1

上海检验检疫局

1-2

监督司

1

江苏检验检疫局

1-2

食品司

1

浙江检验检疫局

1-2

执法司

1

宁波检验检疫局

1-2

国际司

1

安徽检验检疫局

1-2

科技司

1

福建检验检疫局

1-2

人事司

1

厦门检验检疫局

1-2

计财司

1

江西检验检疫局

1-2

机关党委

1

山东检验检疫局

1-2

监察局

1

河南检验检疫局

1-2

老干局

1

湖北检验检疫局

1-2

认监委

1-2

湖南检验检疫局

1-2

标准委

1-2

广东检验检疫局

1-2

机关服务中心

1

深圳检验检疫局

1-2

信息中心

1

珠海检验检疫局

1-2

标法中心

1

海南检验检疫局

1-2

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1

广西检验检疫局

1-2

纤维检验局

1

重庆检验检疫局

1-2

计量科学研究院

1

四川检验检疫局

1-2

标准化研究院

1

贵州检验检疫局

1

中国检科院

1

云南检验检疫局

1-2

特种设备研究院

1

西藏检验检疫局

1

合格评定认可中心

1

陕西检验检疫局

1-2

信息安全认证中心

1

甘肃检验检疫局

1-2

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

1

青海检验检疫局

1

物品编码中心

1

宁夏检验检疫局

1

中国质检报刊社

1

新疆检验检疫局

1-2

计量出版社

1

办公厅

1

标准出版社

1

法规司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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