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各级消协领导班子建设和组织建设,不断健全消费维权组织网络体系。要切实加强消协领导班子建设,健全各级消协组织,强化思想政治工作,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完善选人用人的机制,切实提高各级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通过建设团结和谐的班子,带出坚强和谐的队伍,建设和谐有序的消协机关,为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领导保障。要切实加强消费维权组织网络体系建设,在建立健全省、市、县消协组织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消协基层分会和行业分会建设,努力扩大设立在乡镇、街办的消协分会和设立在行政村和社区的投诉站的社会覆盖面,切实为各级消协履行职责提供组织保障。
(二)加强干部培训和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消费维权的能力和水平。各级消协组织要按照建设政治上过硬、业务上过硬和作风上过硬的要求,在干部教育培训上下功夫,加强对消协工作者的政治经济理论和相关法规政策的学习,特别是要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及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丰富知识,苦练内功,为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提供思想保障和人才保障。要把消费维权能力建设始终作为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着力提高消协组织和广大消协工作者从政治上把握和处理消费维权问题的能力、依法维权的能力、调解消费纠纷的能力、综合协调分析和服务的能力、消费引导和应急处置消费安全突发问题的能力,以及改革创新的能力,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提高消协系统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消费维权工作水平。
(三)加强协作配合,不断提高消费维权的整体合力。消费维权工作涉及方方面面,要正确处理依法履行职责与加强协作配合的关系,努力营造内和外顺的工作环境,不断提高消费维权整体合力。要进一步加强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内部各职能机构的协作与配合,相互支持,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形成合力;要加强与公安、质检、卫生、农业、食品药品监管等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合作,建立健全情况通报和联席会议制度,发挥各部门在消费维权方面的整体优势;要加强与相关行业协会和新闻媒体的沟通和协作,充分发挥其在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行业自律、规范行为、社会监督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要继续加强与国际消联和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的联系,广泛开展双边与多边合作,加强交流,借鉴经验,扩大我国在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运动中的影响力和话语权,为拓展国家利益和建设和谐世界贡献力量。同时,各级工商机关要按照周伯华局长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重视和支持消协工作,为消协组织履行职责和发挥职能作用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促进消协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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