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工作方案(2008-2010年)》的通知
(卫办妇社发〔2008〕1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08年1月,卫生部第3号公告发布了《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试行)》。为做好《公告》的宣传和普及工作,结合《
全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划纲要(2005-2010年)》和当前卫生工作重点,我部制定了《中国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工作方案(2008-201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一日
中国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工作方案(2008-2010年)
2008年1月,卫生部第3号公告向社会发布了《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试行)》。在此基础上,我部组织专家编写、出版了针对卫生专业人员的《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释义》和针对城乡居民的《健康66条--中国公民健康素养读本》(以下简称《健康66条》);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以“健康素养,和谐中国”为主题的中国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简称“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并于5月12日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了“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启动仪式。
为推进“健康素养促进行动”,结合《
全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划纲要(2005-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和当前卫生工作重点,制定《中国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工作方案(2008-2010年)》。
一、工作目标
(一)建立卫生部门牵头、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工作网络,省、市(地)、县三级网络覆盖率分别达到100%、80%、60%;
(二)“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工作网络专业人员培训率达到80%;
(三)建立公民健康素养监测、评价体系;
(四)《健康66条》传播活动覆盖率以县为单位达到60%。
二、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