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开展汛期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应指协调〔2008〕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化工集团公司、神华集团、中煤集团:
目前,我国南方已经全面进入主汛期,部分省份遭遇严重洪涝灾害,北方也逐步进入汛期,防洪抗灾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因暴雨、雷电等自然灾害可能引发的事故灾难,请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相关中央企业立即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开展汛期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汛期自然灾害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防范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针对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将应急救援队伍汛期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与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结合起来,组织救援队伍重点对可能因暴雨、雷电、台风等灾害性天气引发事故灾难的区域、危险源进行检查,防范次生、衍生事故。要立足于查大隐患、防大事故,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采取坚决有力措施,切实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
二、各救援队伍要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和部署,认真制定和实施方案,突出检查重点,切实保证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矿山救援队伍应重点检查矿井水害防治工作,特别是对矿井排水能力和排水设备情况、矿井地表塌陷情况、矿井防洪设施和防洪物资储备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危险化学品救援队伍应重点检查企业防雷击、防爆炸及高温等措施的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储存装置、各类设施避雷接地装备情况,剧毒、易燃化学品等充装、运输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企业防洪、防排水设施情况,以及企业应急预案编制情况和应急转被、物资储备情况。
各救援队伍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能当场处理的要立即处理;不能当场处理的要向企业提出整改建议,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有关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整改不及时、整改措施不到位的单位,应报请有关部门采取措施,督促落实整改。在检查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并及时更新有关资料,建立健全救援服务档案并实行动态管理。要结合检查掌握的情况和有针对性地指导企业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三、各有关企业应积极支持和配合救援队伍开展汛期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对救援队伍提出的问题和整改建议,要认真研究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间,保证整改资金,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及时消除各种隐患。对确有困难短时间难以治理到位的,要制定整改计划和安保措施,加强监控,确保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等得到落实。受地震灾害影响的企业,应在继续做好抗震救灾工作的同时,统筹兼顾、明确分工,将应急救援队伍汛期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与抗震救灾工作结合起来,切实做好防洪、防涝、防雷、防震、防滑坡和泥石流等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