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关于命名北京市通州区觅子店木材检查站等156个单位为全国林业系统“文明窗口单位”的决定
(林宣发〔2008〕1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国家林业局各司局、直属单位:
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和相关部门按程序推荐,我局审核公示后决定,命名北京市通州区觅子店木材检查站等156个单位为全国林业系统“文明窗口单位”(详见附件)。
希望被命名的156个文明窗口单位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为林业在全社会树立良好形象再创新业绩。希望全国林业系统木材检查站、基层林业工作站、行政许可办证大厅等窗口单位,向首批命名的156个“文明窗口单位”学习,积极开展争创全国林业系统“文明窗口单位”活动,大力提高服务水平,努力把林业窗口单位建成学习型、服务型、勤政廉洁型、务实高效型单位,使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成为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模范,成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模范,成为建设林业三大体系、促进现代林业发展的模范,成为遵纪守法、团结和谐的模范,成为勤政为民、廉洁自律的模范,努力实现建设一流队伍、培养一流作风、创建一流业绩的目标。
附件:全国林业系统“文明窗口单位”名单
二OO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件
全国林业系统“文明窗口单位”名单
(共156个)
一、木材检查站(50个)
北京市通州区觅子店木材检查站
北京市怀柔区汤河口木材检查站
山西省平陆县黄河大桥木材检查站
山西省汾西县僧念木材检查站
内蒙古自治区牙克石市林业局南博河木材检查站
辽宁省绥中县万家木材检查站
辽宁省清源满族自治县兰木桥木材检查站
吉林省扶余县弓棚子木材检查站
黑龙江省林口县中三阳木材检查站
黑龙江省宝清县林业局宝清东大桥木材检查站
江苏省金坛市金城木材检查站
江苏省沭阳县南关荡木材检查站
浙江省德清县武康木材检查站
浙江省遂昌县北界木材检查站
安徽省城西木竹检查站